15日19時,天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以及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引市民連夜搶購。對此,網上幾乎一邊倒的批評聲,主要理由是:這是在搞“突然襲擊”,沒有“緩沖期”,沒有走聽證程序。(12月16日《京華時報》)
對于汽車限購,人們不該感到意外。汽車在帶給人們出行便捷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的現代“城市病”。此前,北京等城市早已出臺類似限購政策,很多大城市的居民對限購限行多少也有心理準備,天津的新政并非完全是“突然襲擊”。
從另一方面考慮,若設立了所謂“緩沖期”,恐怕會人為加劇搶購,不僅沒達到限購的目的,反倒在“緩沖期”內使城市的汽車數量激增。這是限購呢?還是變相刺激購車呢?
至于天津實施汽車新政該不該走聽證程序,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于一些與民生相關的基本生活資料,如水、電、氣等公共產品的價格,在進行政策調整時須公開聽證;反之,則無需一一公開聽證。進一步說,地方政府作為經法律授權的行政機構,有權依法對地方治理做出決策。如果凡事都要公開聽證,工作效率是不是太低了?這樣的政府反倒有“懶政”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