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現在是個大問題,按照某些人的邏輯,這個大問題讓全國人民更團結,同時也是防空利器。但平民百姓不太關心這些“宏大敘事”,大家只是按照經驗論推測,凡有問題處,就有罰款,比如超生、比如超載、比如交通擁堵。霧霾也不例外。
果然,據新華社10日消息,《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公布以來,遼寧省首次給8個城市開出“霧霾罰單”,罰繳總計5420萬元。據介紹,罰繳資金將全部用于藍天工程治理環境空氣質量。
不出意外的話,這些城市若干不等的罰款應該是從財政出。換句話說,就是納稅人出。但是納稅人大部分也就是當地市民,恰恰是霧霾天氣的受害者。即便不是財政付款,而由企業支付,那最終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處在“食物鏈”最低端的消費者來承擔一切。雖然,對于一個城市來說,幾十萬幾百萬塊錢并不算多,甚至對于沈陽這樣的核心社會城市來說,3000多萬元也不會讓其傷筋動骨,但是財政預算理論上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的,東墻被拆走一塊,西墻就得挪出來補上。據第一財經日報11日的報道,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遼寧省官員稱,罰款多少對城市的鞭策作用有限,但是作為被罰款城市的市長,在面子上也過不去,這可能倒逼地方主政者注重城市污染治理。
鬧了半天,普通百姓呼吸霧霾嚴重侵害身體健康不重要,霧霾天氣對交通運輸、生產生活造成的干擾不重要,甚至在國際上引發關注也不重要,只有我們的官員面子因之被掃了才最重要,只有用這個作為關鍵的支點,才能撬動環境保護治理這根杠桿。老百姓的肺,還真是不值錢。
而且不僅是不值錢,近些年來還有一種論調是“百姓需要為清潔空氣買單”,亦即所謂的呼吸稅。這就讓所有為霧霾所苦的百姓陷入了一個囚徒困境。也就是說,如果你正在遭受霧霾污染,你要掏罰款;如果你在享受清潔空氣,你要付稅金。總之,里外里你都得給政府交錢。這可真令人郁悶。
不過,官方也明確表示了“罰繳資金將全部用于藍天工程治理環境空氣質量”,也就是說專款專用。既然如此,我們有理由要求這幾個城市以及遼寧省的環保部門向社會公示這筆罰款的使用去向和賬目明細。或者干脆不要這么麻煩,把這筆罰款當做對市民呼吸不潔空氣的賠償,發還給大家如何?畢竟,呼吸新鮮空氣、擁有藍天綠水、食用安全有營養的食物,這本來都是最基本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