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農業部 國家林業局關于
推進高等農林教育綜合改革的若干意見
教高[20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辦)、林業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農業局、林業局,內蒙古、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教育部直屬有關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深化高等農林教育綜合改革,提升高等農林院校服務生態文明、農業現代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能力與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1.高度重視高等農林教育發展。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高等農林教育在實現農業現代化進程中處于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地位。各級教育、農業、林業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充分發揮高等農林教育在解決“三農”問題中的重要作用,為農林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大力推進綜合改革,進一步提升高等農林院校為農輸送人才和服務能力,形成多層次、多類型、多樣化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農林教育人才培養體系。
2.著力辦好一批涉農專業。要主動適應國家、區域經濟社會和農業現代化需要,建立以行業、產業需求為導向的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優化學科專業結構,促進多學科交叉和融合,培植新興學科專業,用現代生物技術和信息技術提升、改造傳統農林專業。實施“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適應農林業創新、國際競爭和交流合作的戰略需求,著力開展國家農林教學與科研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培養一批高層次、高水平拔尖創新型人才;立足現代農林業發展需要,提升、改造傳統農林專業,培養一大批復合應用型人才;面向農林業生產一線以及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需要,深化面向基層的農林教育改革,培養數以萬計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懂經營、善管理的實用技能型人才。
3.加強創新創業能力培養。強化實踐育人環節,研究制定專業實踐能力標準,加強農林專業大學生創業平臺建設,新建一批涉農涉林國家級、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與行業、科研院所和企業聯合重點建設500個農科教合作人才培養基地,遴選建設一批國家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擴大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資助范圍,加大資助力度。突出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創業能力培養。
4.提升教師隊伍整體水平。堅持“師德為先、教學為要、科研為基”,著力建設高水平教師隊伍。依托高水平農林大學,重點建設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積極開展教師培訓、教學改革、質量評估、咨詢服務等工作,滿足教師職業發展需要。以中青年教師和教學團隊為重點,健全人才引進和培養機制,遴選一批具有生產一線實踐經驗的中青年教師出國研修,支持教師獲得校外工作或研究經歷,促進中青年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完善高等農林院校與科研院所、涉農涉林企業合作機制,聘請一批生產、科研、管理一線專家做兼職教師,加大“雙師型”教師建設力度。
5.大力推進協同創新。堅持以國家和區域農林業發展的重大需求為牽引,以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為契機,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努力提升高校創新能力,實現農林業科學前沿重大基礎理論和重大技術問題的突破。支持高等農林院校與農科院、林科院等開展戰略合作,支持高等農林院校與農業龍頭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多途徑建設農科教合作平臺,構建分工協作、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創新體系,推進農林業人才、學科發展與科學研究三位一體的創新能力跨越式提升。
6.深入推進農林院校科技創新。轉變高等農林院校科學研究考核與評價方式,建立健全以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產業發展為導向的新機制。圍繞農林業科技發展前沿,推動自由探索與服務農林業重大需求的有機結合,努力實現高等農林院校科學研究由注重數量的外延式發展向注重質量的內涵式發展轉變。高等農林院校要根據現代農林業發展與新農村建設的新需求,構建知識創造、技術研發和成果應用轉化的高校科技創新體系,發揮多學科綜合優勢,緊密結合“三農”實際,加快農林業科技創新。
7.探索建立服務“三農”新模式。高等農林院校要緊密圍繞區域創新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實際需求,以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為契機,轉變服務方式,逐步建立面向農村基層的服務基地和信息化服務平臺,構建以大學為依托、農科教相結合的綜合服務新模式。探索建立高等農林教育服務補償長效機制,實行“推廣教授”制度,支持高等農林院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工作。主動承擔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積極開展基層農林業技術推廣人才知識更新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加強農村區域規劃、農業經濟政策、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為各級政府提供咨詢、決策服務。
8.強化涉農專業招生和就業政策支持。吸引優質生源報考農科專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施涉農專業免費教育。適度增加相關具有推免資格的涉農高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名額和研究生招生計劃,支持高等農林院校開展國家農林教學與科研改革試點。適度增加高等職業院校涉農專業學生對口升學比例。拓寬高等農林院校畢業生基層就業渠道,支持地方政府提供就業崗位,開展訂單定向培養。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優先選調涉農專業畢業生、在“農技推廣特崗計劃”中要選拔高素質的涉農專業畢業生。加大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對高等學校涉農專業學生傾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基層就業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吸引更多的高素質人才學農、愛農、興農,長期服務農林業、終身服務農林業。
9.加大高等農林教育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協商本級財政主管部門在普遍提高高等教育生均撥款標準的基礎上,科學核定、逐步提高涉農專業生均撥款標準。在重大改革、建設項目中加大高等農林教育支持力度。在“985工程”“211工程”“2011計劃”“本科教學工程”以及重點學科建設、重點實驗室建設、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等項目中,加大對高等農林教育的支持力度。
10.統籌高等農林教育發展。教育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建立部際協調機制,協同研究和解決高等農林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規劃和領導高等農林教育服務新農村建設工作,確保高等農林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推進部部共建、部省共建高等農林院校,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成果轉化、技術服務等方面加強指導和支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農林院校要主動加強與政府其他職能部門和產業機構的溝通與合作,爭取政策、項目和經費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教育、科研、推廣緊密銜接、良性互動、共同發展的長效機制,推進高等農林教育更好地為現代農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強化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人才支撐。
教育部 農業部 國家林業局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