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青,在北京麗都地區的井下居住10年,是居住時間最長的人,在附近擦車為生。記者采訪時問他:“有人說住在井下沒有尊嚴?”王秀青回答:“尊嚴?分對誰講。像我這樣的人,跟要飯的差不多,尊嚴在我身上談不上。2008年,我在路邊擦車,城管把我抓走,把狗從籠子里放出來,把我關狗籠子里,我是想要尊嚴,那時還有什么尊嚴呢?”(12月7日新京報)
在我們這個社會,除了心智不正常的人,恐怕誰都想要尊嚴,誰都想保住自己的尊嚴。但客觀現實往往是,某些社會的弱勢者為了生存,不得不讓渡部分尊嚴甚至犧牲全部尊嚴。像“井底人”王秀青,他當然懂得什么是尊嚴以及尊嚴的可貴,但當被城管像狗一般關進狗籠里時,尊嚴對他而言成了世界上的頂級奢侈品。
王秀青之所以會甘愿淪為現代城市里的“井底之蛙”,當然首當其沖的原因是為了掙錢養孩子養家庭,不愿在租房或住旅社上“浪費”非常難掙的一點兒辛苦錢。但也必須看到,在大都市里“刨食吃”的王秀青,會不時遭遇大都市的冷漠,包括那些將其關進狗籠的人性不足甚至略帶獸性的城管。他選擇無怨無悔地“隱居”井下,某種程度上將,也是因為他的尊嚴已被某些驕縱的公權磨去了棱角,讓他在比較效益中求安慰。
的確,住井下比關狗籠“滋潤”多了,最起碼不會遭致城管的白眼甚至打罵。在井下的世界里,王秀青不需要像青蛙那樣去狂想天有多大,他只要想一想自己白天的擦車錢能否滿足孩子的上學和生活之需。他以至于已將失去的尊嚴,寄托于孩子去為他找回,因為孩子會爭氣的拿回一張張獎狀,有希望出人頭地。
路邊擦車,也許會影響到市容,但城管想過一個問題沒有——甘愿在大冷天里以冷水徒手去擦車,不受生活所迫,誰想找這份罪受?對社會的弱勢者,有關執法部門是否該寬容一點?人性一點?針對“井底人”現象,不少人在責怪城市救助制度的缺失時,是否也想過要從精神層面去對他們進行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