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廣州11月29日電(記者 劉衛東)記者獲悉,廣州目前已正式啟動生活垃圾計量收費試點工作,共有6個小區(集團單位)參與試點,分別采取按袋計量和按桶計量的方式展開。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鮑倫軍介紹,擬通過半年的試點,探索廣州生活垃圾分類計量收費的可行性。
哪些小區是試點地區?
鮑倫軍表示,為了使計量收費試點更具代表性,按照“便于操作及可推廣性,有代表性”的原則,廣州在原來提出的19個試點項目中,遴選了3個試點,并重新選取了3個新點,目前共有6個試點。
這6個試點中,按袋計量的有越秀區廣東省民政廳宿舍、海珠區黃埔村、黃埔區文沖街公安小區、天河區云龍苑、蘿崗區聯和街黃陂新村東區(對居民按袋計量),按桶收費的有荔灣區立白集團動感小西關、天河區云龍苑(對物業按重量計量),其中天河區云龍苑既是對居民按袋計量的試點,也是對物業按重量計量的試點。
兩種收費方式有什么不同?
據介紹,采用按桶計量方式是指在垃圾收集時進行隨現場統計桶的數量或現場稱量,適用于垃圾產生源相對集中、產生量相對較大的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類以及企業等單位,不適于居民類和小型個體工商戶類等垃圾產生量較小的個人和單位。因此,選擇物業服務企業作為試點。收費標準:可回收物有償回收;廚余垃圾不收費(其他垃圾混入量不得超過5%);有害垃圾定時或預約收集,不收費;其他垃圾0.3立方或每100公斤13.5元,如按標準桶折算120升每桶6元、240升每桶12元。
而按袋收費,居民家庭通過購買政府指定的特制的不同容積的專用垃圾袋來實現垃圾按量收費。收費標準:根據現行收費每月每戶15元的標準,可回收物有償回收;廚余垃圾分大(7升)、中(5升)、小(3升)三種規格進行計量收費,大袋每個0.2元、中袋每個0.15元、小袋每個0.1元,廚余垃圾以外的垃圾混入量不得超過5%。有害垃圾單獨排放、收集,不收費;其他垃圾分大(12升)、中(7升)、小(5升)三種按照以下垃圾袋規格及價格進行計量收費,大袋每個0.5元、中袋每個0.3元、小袋每個0.2元。
未來將如何推進試點工作?
據悉,廣州市城管委將不斷調整完善方案,未來將有宣傳組織、定時定點投放、計量收費、監督管理、計量收費常態化5個階段開展試點工作。
宣傳組織階段(即日起至12月20日):維持現行收費方式不變,并每月每戶贈送30個廚余垃圾袋。要求使用廚余垃圾袋投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可回收物投放到可回收物桶中;有害垃圾投入到有害垃圾桶中。
定時定點投放階段(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20日):街道環衛部門與社區工作人員負責確定各地段收集垃圾的垃圾投放時間和地點,投放地點選擇原則上居民步行時間不超過5分鐘;維持現行收費方式不變,按收費標準給居民發放廚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具體型號由居民自行選擇。
計量收費階段(2014年1月21日至2月20日):在原有運作基礎上,由居民按實際垃圾產生量在試點社區指定地點選購廚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維持現有收費方式不變,居民購買專用垃圾袋后,返還所繳垃圾處理費和衛生清潔費,具體返還形式由街道辦、環衛部門或物業服務企業確定。
監督管理階段(2013年12月21日至5月20日):試點社區所在街道安排專人負責試點相關數據的統計工作,每月對垃圾分類準確、減量效果明顯的家庭分3個級別給予贈送5個、10個、15個中號其他垃圾袋作為獎勵。此外,還有對做的不好的家庭,將有一定的處罰。
計量收費常態化階段(2014年2月21日至5月20日):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由居民按實際垃圾產生量購買廚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維持現有收費方式不變,居民購買專用垃圾袋后,返還所繳垃圾處理費和衛生清潔費,具體返還形式由街道辦、環衛部門或物業服務企業確定。其他要求同計量收費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