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來,相對于地級市和省會城市的迅猛擴張,我國縣城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縣城,無論是發展速度還是經濟的牽引強度都顯得滯后。讀者來信版關注城鎮化問題,今天選登幾位縣(市)長關于推進縣城建設的心得體會,既有困惑和苦惱,也有對策和建議,從不同側面反映了做大縣城的愿望“很迫切”,也說明真正做強縣城“不容易”。
縣城為何“長”不大?有人把它歸咎于“市管縣”體制。在改革開放初期,這種體制曾一度發揮了中心城市的帶動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改革深入,特別是城市化明顯提速,“市管縣”體制消極因素逐漸增多,弊端逐漸顯現。一是地級市大量侵奪擠占下轄縣的財政、土地等資源,形成了“市刮縣”現象。二是增加管理層級和成本,同時也降低了行政效率。因此,“省直管縣”的改革呼聲日益高漲。
我國2800多個縣和縣級市(區),東西差異巨大。歷史上,縣是本著“騎馬坐轎,一天就到”的農業時代管理模式劃定的,隨著現代交通體系的形成,許多縣城不再是交通節點,自然就失去了發展機會。大部分農業縣的縣城就是一個集鎮,沒有能力形成產業集聚和吸附農村剩余勞動力。改革開放后,農民工用腳投票,越過縣城直接到了東部沿海和大城市。此外,很多農民戀家顧土,即使生活差一些,也無動力向城里遷。綜觀這些因素,縣域經濟的差異是導致縣城之間發展水平反差巨大的根本原因。
縣域強,則國家富??h城是農村城鎮中的“龍頭”,是離農民“心理距離最近”的現代文明聚集地。推進新型城鎮化,一個重要切入點是做強做大縣城(中心鎮)。也就是說,要優先發展區位優勢明顯、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中小城市,把有條件的東部地區中心鎮、中西部地區縣城和重要邊境口岸發展成為中小城市。我國大部分縣城在縣域范圍內具有主導性優勢,做大縣城,推進縣域城鎮化大有可為??h城可以在農村和大中城市之間實現功能互補、互相促進,在大中小城市等級體系中可發揮“分洪”和“蓄水”的功能。把縣城建設成有吸引力的中小城市,既有利于避免過分分散的城鎮化造成的土地浪費、污染難以治理的“農村病”,也能避免過度發展大城市造成的“城市病”。
城鎮化是一個自然演進的過程,不能脫離實際“人為造城”。一些地方政府推進城鎮化、做大縣城的決心很大,但有兩種傾向值得注意:一是做大縣城絕不是“攤大餅”、造新城,而是首先要有產業支撐;二是做大縣城不是單純的人口規模擴大,而是首先要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功能。前者解決“樂業”的問題,后者解決“安居”的問題。如果縣城真正成為區域內人們的“安居樂業”之所,何愁規模不大,何愁人氣不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