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原是武漢市的知青,1969年他下放農村時,就注銷了武漢市的戶籍,其后從農村招工到一家三線工廠,大半生都漂泊在異鄉。1996年,兒子回到武漢讀大學,畢業后,在武漢找到一家接收單位,在將戶籍轉到武漢市時,被要求交了一萬二千元的“城市增容費”,這使我們都感覺不公平,當年老公把戶籍從武漢遷到農村時,為何不發“城市減容費”呢?
就在兒子在武漢上大學之際,我和老公所在的單位都倒閉了,已近中年的我們被迫雙雙到南方打工。打工幾年,我們省吃儉用,攢了一點錢,回來后,決定在武漢市買一套房子,這樣既能跟獨生子生活在一起,也圓了老公落葉歸根的夢。
雖然一家人都生活在了武漢,然而由于我和老公的戶籍都不在武漢,享受不了武漢市戶籍的種種好處和便利,我們還是感覺像斷了線的風箏,孤苦伶仃地漂泊在異鄉。
而最讓我們感覺到困難的是醫保問題。我從2005年患乳腺癌以來,接連做過幾次手術,老公也患有高血壓和糖尿病,起先我們倆人的單位尚未進入醫保范圍,而在兒子生活的武漢,又因沒有戶籍而辦不了居民醫保,因此自費花在醫療上的費用達十幾萬元,這讓一家人始終生活在貧困線上。
2008年后,我和老公的單位雖然辦了醫保,但由于我們戶籍所在地離武漢有800里之遙,異地看病報銷很是麻煩,醫保對我們來說形同虛設。由于醫保問題得不到解決,我和老公十分后悔到武漢生活,甚至多次萌發了和兒子一家分別,回到戶籍所在地生活的想法。
就在我們猶豫不決時。2011年,武漢市開始了戶籍改革,推出了“居住證”的制度,規定:凡在武漢市生活的外地人,只要辦了“居住證”,就可享受武漢戶籍居民的同等待遇。這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希望,我們在第一時間去派出所辦了“居住證”。年底,當我們拿著“居住證”去所在地居委會申請辦理“居民醫?!睍r,工作人員二話不說,就為我們辦理了。第二年,我因病住了一次醫院,出院時,當看到出院結算顯示,醫保為我出了一半的醫療費時,我十分欣慰。
我嘗到了戶籍改革的好處,相信未來,我們一家人將享受到更多的優惠,生活會增添一份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