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11月20日電(記者 郭洪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該話題受公眾的高度關注。為此,人民網記者采訪了四川部分經濟學家,專家們則提出了各自觀點。
陳武元(四川省社科院經濟學家)
新型城鎮化需要解決很多問題
陳武元認為,城鎮化即農業人口的非農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但各國城鎮化的發展路徑不同。我國由于農業人口比重大,人均耕地少,工業化程度不高,非農產業容納的就業人口的數量有限,因此我們的城鎮化道路必須從實際出發,才能達到健康發展的要求。
他指出,推進城鎮化需要解決很多問題。首先,要明確推進城鎮化是一個復雜的歷史過程,不能過速;第二,在農業人口的非農化過程中,要尊重農民財產權利,包括承包地和宅基地用益物權,要解決好土地的補償問題;第三,也不能強迫農民進城居住,應給予農民居住選擇權,可以離土不離鄉,離鄉不進城,以防止不切合實際的集中居住帶來的社會矛盾,這樣才能有效的推進城鎮化。
王小琪(四川省社科院金融與財政研究所所長)
同權同利,政府解決‘錢’的問題
王小琪面對記者開門見山地說,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最大的問題是土地問題,解決土地問題需要做到“同權同利”。 目前看來,新型城鎮化的突破口是戶籍制度改革。
王小琪認為,如果說戶籍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分別解決了“人”和“地”的問題,那么新型城鎮化仍然面臨著“錢”的困局,財稅改革就是要解決好“錢”的問題。他特別強調,只有土地制度、財稅體制等改革同步推進才是新型城鎮化破題的關鍵。
面對“錢”的困局的觀點,王小琪說:“財稅體制改革的總目的是要提高政府的施政能力和執政能力,提高政府對公共資源的利用能力,因此所有問題都聚焦到財稅本身。作為與其他領域關系最密切的‘撬棍’,財稅制度改革將成為撬動進一步改革的著力點。解決好財政問題,是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奠定基礎。”
三中全會公報提出,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對此,王小琪認為:“從‘財力’到‘支出責任’這一提法的改變,說明了在財政問題上,黨進一步強調了事權落實過程中責任的重要性。也就是說,各級政府部門在落實事權時,要更好地以財力為保障。”
唐小飛(西南財經大學西部商學院副院長)
市場調節,政府為土地科學使用把好關
土地是農民根本利益的體現,將土地的使用權賦予在農民手后,如何幫助農民科學、合理的使用,從整體上促進城鎮化的科學發展是關鍵問題。對此,唐小飛認為,全會公報提出市場在資源配置當中,由原來的“基礎性作用”,變為“決定性作用”。這一轉變,無疑對房地產行業未來發展有一定影響,不僅需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更要科學的宏觀調控,為農民科學使用土地把好關。
有房地產商提出假設,如果真的推動土地改革,可能會造成土地價格短期內較大幅上升。因為農民將從拆遷中獲得更大的補償,農民預期的提高也將推高拆遷難度和成本。唐小飛則認為:“城鄉建設用地一體化的過程,促使農村集體建設土地入市成為未來的必然趨勢。但前提是須明確產權主體及權益分配機制,明確農民的權益,明確用地性質;不能因為短期的利益,走向土地房產化。”
與此同時,唐小飛認為三中全會已經提出,要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提高科學管理水平。一旦處理好政府和市場兩者之間的關系,解決好民生問題,房地產將會穩定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