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wǎng)訊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且適時推進改革”,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國際經(jīng)濟交流中心專家馬慶斌說:“這句話看似簡單,其實恰恰說明一個問題:方向是明確的,但是路徑可能還有待后期的細化。”他舉例說,房地產稅率立法問題和資源稅、環(huán)境稅并聯(lián)起來了,說明房地產稅的立法問題,已經(jīng)不是一個簡單的房子價格的問題了,也更不是一個簡單的經(jīng)濟問題,更深層次地關乎到加強代際公平的問題,它需要有一個法律依據(jù)。
為什么大家感覺方向不明確?馬慶斌解釋說,因為三中全會的決定本身是原則性、全局性的描述,具體到房地產產業(yè)本身的一些調控,肯定還會有更為詳細的細則出臺。一方面,政府本身也需要有一個更加清醒的定位,不越位。另一方面,中國房地產市場包括各界也需要有一個確認調控政策的過程。不要總是過度期望很多政策更加明確,實際上未來一個大的方向就是:模糊的往往是精確的,精確的往往又是模糊的。政策在一個瞬息萬變的市場里面,要給它一個功能的邊界或者是一個彈性的空間,當政策過度要求精確度,往往是失效的。
三中全會的決定并沒有提到“房地產調控”的字眼,然而,不少分析認為,決定中多處體現(xiàn)了房地產改革市場化的新思路和新舉措。馬慶斌說:“房地產發(fā)展的政策就像武俠小說里面講的無影掌,你看不見它,但是四處又都存在。”
他認為,房地產改革市場化的新思路具體來說有三個大的方面,第一,明確了分工,即把房地產作為一個產業(yè),更多的強調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包括價格在內,政府在基本保障以及市場的公平秩序維護方面更多的發(fā)揮作用。第二,在土地供應體系上有一個大的變化,明確了在復合規(guī)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jīng)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這個政策如果推開的話,對未來土地供應方面肯定是一個政策利好。第三,未來圍繞房地產稅的爭議、規(guī)范化的問題,實際上是比較統(tǒng)一的。比如說收房產稅,很明顯,咱們未來房產稅的方向肯定是一個特種房產稅,不會每一套都要收,而是大戶型或者多套房才會收。還有一個,圍繞房地產整個產業(yè)鏈稅制改革的問題,哪些歸國家所有,哪些歸地方所有,為以后減少地方政府干預市場提供了法律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