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符合條件的農村社區將納入城鎮化管理
時間:2013-11-18 13:22:00
來源:城市化雜志
山東省近日出臺農村新型社區納入城鎮化管理的試行標準,符合人口超過3000人,70%以上從業人員從事二、三產業等條件的農村社區,將被納入城鎮管理,以提高農村新型社區管理水平,推動城鎮化進程。
山東省規定,將被納入城鎮管理的新型農村社區在硬件方面,主要道路路面寬度不低于6米,每300人設置1個垃圾收集箱,社區綠地率不低于30%,社區服務中心建筑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面向居民的行政審批、社區警務、醫療衛生等納入社區服務中心。配套建設中小學、幼兒園、養老設施、健身器材等。
而在就業和社保方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率要達到60%以上,“五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醫療參保率達到98%以上,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山東省副省長孫紹騁表示,加強農村新型社區建設,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鎮化進程的重要載體,是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途徑。在下一步農村新型社區建設中,要切實維護農民權益,高標準建設農村新型社區,積極推進農村新型社區納入城鎮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