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二元結構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現象,大多數人口從事傳統農業,過以村莊為依托的生活。城鄉之間存在著現代與傳統、發達與不發達、高收入與低收入的鮮明對比甚至對立。歐美日等發達國家由于城市化程度很高,鄉村居民就業、收入和生活方式都納入城市體系之中,農業已是商業化種植,從而不再有明顯的城鄉二元結構。
發展中國家城鄉二元結構必然引起大量農民進城。進城農民由于無法獲得穩定就業,很快落入城市貧民窟中。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城市內,貧民窟人口約占到城市人口1/3。這與發展中國家經濟不發達、城市化進行中、世界體系存在剝削性結構有關。
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存在體制性城鄉二元結構。這是在中國特定發展階段,以國家計劃為基礎,通過戶籍制度安排而形成的中國式城鄉二元結構。整體來講,當前無論是學界還是政策部門都對此持批判態度,認為城鄉二元結構不僅不公平,而且嚴重地影響中國經濟發展,阻礙城市化進程。媒體對此更是充滿敵意。但這些批判往往無法解釋為什么中國有體制性城鄉二元結構,卻能通過改革開放取得經濟高增長,從而創造出震驚世界的中國模式。
中國體制性城鄉二元結構具有獨特性,即進城失敗的農民仍可返回家鄉,從而沒有形成大規模的城市貧民窟。在城中村租房的農民工,也都生活在希望中:一方面希望在城市務工、經商,獲得體面的經濟收入;一方面,若進城不順利,他們也會底氣十足地說:“大不了回家種田”。這個意義上講,中國城鄉二元結構對處在市場經濟弱勢地位的農民來講,是一種保護性結構。尤其是在當下,剝削性的成分越來越少,保護性的內容卻越來越重要。
之前附著在城市戶籍上的福利在逐步剝離。上世紀80年代,就業福利取消。90年代,糧油福利取消,分配住房福利隨著房改而逐步剝離。伴隨國企改革,各種單位福利減少。目前附著在城市戶籍上的福利還有教育、醫療、養老和低保等等,但這些福利的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如養老保障,靠個人存繳養老保險金。反過來,當前農村戶籍上附著幾項十分重要的福利,一是耕地承包權,二是宅基地,三是自有自建的住房。這些福利尤其是表現在城中村和城郊農民征地時的巨大利益。沿海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郊區,農村戶籍含金量遠遠超過了城市戶籍。從這個意義上講,農村戶籍對農民利益開始起到保護作用。
當前媒體、學界乃至政策部門未能充分認識到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及其對農民和中國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而往往受到帶有強烈道德情緒和想當然話語的誤導。體制性城鄉二元結構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既是改革開放前30年中國快速實現工業化的重要基礎,又是改革開放后中國從全球化中獲益的基礎,還將為未來30年中國成功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由世界體系的邊緣地帶走向半中心地帶,并最終步入發達國家行列提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