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重獎見義勇為者,在獎金、教育、醫保和住房等方面最大限度優待見義勇為人員及家屬。一旦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馬上表彰,確保英雄流血不流淚。《北京市關于加強見義勇為權益保護工作意見》昨天正式實施,被評為烈士的見義勇為人員最高可獲得170萬元撫恤金。
確保獎勵金動態增長
北京市民政局昨天表示,今后針對見義勇為者實施統一的獎勵標準——按見義勇為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給予每人不低于該數額的一次性獎勵。建立死亡人員“褒揚金”制度——評為烈士,褒揚金標準為犧牲時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未評定為烈士,褒揚金標準為死亡時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此舉旨在確保獎勵金實現動態增長機制。
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李紅兵舉例說,2012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以因公犧牲參照系為正科、正處平均水平,視同工傷參照系為高級工平均水平做測算。被追認為烈士的見義勇為死亡人員褒揚撫恤金約在160萬—170萬元;未評為烈士的,褒揚金在86萬元至90萬元。
此前本市對見義勇為的獎勵水平沒有統一標準,由各區縣政府自行制定。獲得“區縣見義勇為積極分子”榮譽稱號的給予5000元的獎勵金,獲得“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稱號的給予10000元的獎勵金,“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中的死亡人員給予20萬元獎勵金。這一標準6年來沒有變化。
子女入托入學予以照顧
今年起,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可優先享受保障性住房,享受就醫綠色通道,子女在入托、入學時予以照顧,報考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時加10分錄取。此外,見義勇為人員憑有效證件可免費乘坐本市公交車、地鐵,逛公園。
今年起,見義勇為人員不再“搓堆兒”表彰,“一旦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立刻表彰,馬上送錢,確保見義勇為者的權益。”李紅兵表示,市民政局已在網站開通了見義勇為社會舉薦信息平臺,面向廣大市民征集身邊、社會上發生的不顧個人安危,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搶險救災的英雄壯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