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發達國家能夠按照自己的承諾和公約的要求,在2015年前落實300億快速啟動資金,到2020年每年能夠提供1000億美金的長期資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在昨日召開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會上作出上述表示。
解振華特別指出,希望近期舉行的華沙會議上發達國家能夠提出資金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
據悉,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9次締約方會議和京都議定書第9次締約方會議11日將在華沙召開。
資金問題是發展中國家最為關心的問題。解振華表示,在巴厘路線圖談判當中,已經建立了綠色氣候基金,成立了基金的理事會,并且建立了資金籌資的機制和制度,現在需要落實。
目前,對于資金來源主要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以公共資金為主,另一種意見是以私營部門資金為主。解振華強調,要以公共資金為主,私營部門的資金市場融資作為補充,盡可能把這塊蛋糕做大。“如果要吸引私營部門的資金,主要是政府要有所作為,要加大減排力度,創造一個穩定的市場,制定鼓勵性政策,這樣才能真正吸引私營部門資金。”
解振華還表示,隨著“大氣10條”的進一步貫徹落實,通過5-10年的時間,按照“大氣10條”的要求,大氣污染的狀況會得到改善。
解振華說,2013年9月10日國務院發布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目前已采取35項措施,把任務分解到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采取這么多措施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解決空氣質量改善過程中所存在的幾個問題,第一是減煤,第二是控車,控車實際上是減少石油的消耗,第三是降塵,如果把這幾個措施實施到位,空氣質量會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