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多個城市實施的控車措施——購車需出示“車位證明”或將在北京實施。昨天記者獲悉,交通部門已提交建議,擬完善本市機動車停車泊位“一車一位一編號”數據庫建設,把擁有(購買或租賃)停車泊位作為申請小客車搖號的資格審核條件之一。專家表示,這項措施等于給購車又增添了一個“門檻”,但實施起來易出現虛假停車證明、倒賣證明等現象,相關部門還需慎重論證。
市民:車位證明不能解決停車難
今年8月,北京市政協就已經提出報告,建議小汽車調控政策由單一的“控制增量”向“增量、存量雙控制”轉變,即通過建立存量小汽車退出機制,制定征收小汽車首次注冊費政策,以及逐步實現“停車入位”,將合法停車位作為購買小汽車的基本前提等方法,提高小汽車保有門檻,降低小汽車增長速度。
實際上,早在2004年以前,北京曾經實施過這項政策——購車除了要北京戶籍之外,還需要提供泊車車位證明。這一制度重新再提起,自然遇到了市民的質疑。“比如我們小區,停車位共800多個,但汽車早已不止這個數。物業開的是停車證,除了地庫車位專用,地上的都是先到先得。我找物業開的停車證,沒有專用車位,能算停車證明嗎?”市民劉先生說。
另外也有市民表示,“車位證明”并不能解決停車難,這是因為北京的車位缺口太大。據市交通委運輸局此前的調查數據顯示,全市有40.1%的汽車沒有固定車位,只能停在馬路邊或小區邊角地兒。這就又出現一個新問題,停車位是一種稀缺資源,汽車則是一種供應充足的商品。將兩者掛鉤,很有可能會倒逼人們出于投資目的哄搶車位,加劇稀缺資源的競爭,車位價格必將飛漲,還可能出現虛假停車證明、倒賣證明等現象,甚至與車位相關聯的房地產價格也將會有新的炒作理由,這對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專家:如何保證車位“真實有效”
對此,相關專家也各有不同的見解。交通專家、中國道路運輸協會秘書長王麗梅表示,實施這項政策首先要對現有的正規車位進行“盤點”,另外在實施過程中要保證公平合理,即如何保證“車位證明”有效。“到底該哪個部門來出示這個證明?是物業還是政府相關部門?由誰來監管?”王麗梅說,這點必須要明確。
據了解,購車需出示“車位證明”政策,上海、大連、成都等城市都在進行探討,目前僅限于“只是意向,將會成為未來的趨勢。”
美國能源基金會宇恒可持續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王江燕表示,在北京由于商業區、居住區的過度集中,這些區域內的基礎設施嚴重稀缺,車位配建指標更少,因此購車出示“車位證明”措施,能夠有效緩解城市中心區的擁堵狀況,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停車難。“如果要選擇在城市中心區居住,就必然有所犧牲,那就是放棄自駕車,而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國外的一些大城市緩解交通擁堵也是這樣做的。”
美國3E交通系統咨詢公司高級咨詢專家徐康明說,將正規車位作為購買小汽車的基本前提,是國外一些大城市控制小汽車增長的一項措施。從北京的角度來講,探索以車位來限制購車的可行性很有必要。
不過徐康明也表示,這項措施的實施要特別慎重,要避免虛假停車證明以及倒賣證明的現象發生,“這項措施在實施之前,需要有大量的數據調查和配套的政策、體制方面的研究,我個人認為在短期內實施的可能性不大。”
交通委:居住區車位配比新標正制定
據了解,發達國家每輛車平均配1.3個停車位,而北京在1994年之前,沒有居住區建設機動車停車設施的配套標準,在此之前建設的居住區,特別是位于東、西城和二環、三環以內的部分居住區,在建設時并沒有考慮到機動車停車的問題。如今當小汽車走入家庭的時候,老舊小區停車設施的欠賬已經成了無法彌補的大問題。
據市交通委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1994年以后的老標準,北京的居住區、三環以內的是1:0.3個車位,也就是每10戶才配3個車位。但現在就東、西城來說,一戶擁有的車輛數已超過0.8輛了,按0.3配比來說,差距比較大。所以,新的標準目前規劃部門正在積極制定,有望把配比提高到1:0.8以上,即10戶家庭配8個車位。另外還會制定差別化分區域標準,二環、三環以內,五環以外的幾個區域,會根據不同情況進行相應配比。值得關注的是,新標準中規劃部門首次將保障房停車位列入。這樣算來,新建的小區有望實現一戶一車位的配比標準,實現住戶都有車位可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