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住建部已開始考慮將“公租房并軌”作為調整現有住房供應體系的突破口。與之相關,飽受各界非議的經濟適用房供應將逐步減少直至在全國全部取消,公租房將成為住房保障的主體,但不會涉及已出售的經濟適用房。(11月3日《揚子晚報》)
逐步取消經適房,實現公租房并軌建設,意味著保障房以后將“只租不售”。雖說保障房“只租不售”難以滿足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產權保障房的愿望,但此舉有利于堵塞經適房、廉租房被鳩占鵲巢的漏洞,讓保障房循環流轉起來,讓保障房惠及更多困難群眾。取消經適房、將公租房并軌,實際上是對以往住房保障制度的糾偏措施。
近年來,有關經適房的爭議不絕于耳,開寶馬住經適房、“六連號”等事件更是將經適房推上風口浪尖。還有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以保障房名義為員工低價分配福利房。保障房在分配過程中出現的種種亂象,已經背離了保障房的保障宗旨,甚至成了某些人權力自肥的工具。由于經適房擁有產權,5年以后就可以上市交易。而經適房與商品房存在巨大價差,有人把經適房轉租他人或者轉手交易牟取暴利。經適房等保障房實際上超越了其“保障”功能。
當然,經適房謝幕、公租房并軌,只是為住房保障政策糾偏的第一步。雖說承租人對公租房沒有產權,公租房房租比原有廉租房房租高一些,但是公租房的性質決定了其經濟性與公益性,政府給予了專項補貼,公租房租賃價格與市場房租之間仍然存在價差,仍難排除有人想從窮人口中刨食,使真正住房困難的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房政策之外。
因此,規范公租房配置程序,讓社會輿論監督更為充分與完善,為并軌以后的公租房加上防盜鎖,避免不具備條件的住房保障對象蒙混過關,十分重要。政府部門除了保質保量完成保障房建設任務以外,還應嚴格為公租房配置把關,保證保障房政策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比如,對公租房供給對象收入、住房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在社區范圍內舉行聽證會,等等。由于街坊鄰居之間比較了解,在評價家庭經濟狀況、住房狀況方面,他們往往比相關部門更有發言權。他們的參與能讓人情、關系房現形。正如有專家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對公眾的恩賜,而是一種公共職責的承擔。政府代表最大多數人的利益,一部分人通過弄虛作假占有公共資源,就是對真正有需要的人的一種剝奪。減少公共資源不該有的流失、保證其分配的公平公正,這是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
有關部門除了對住房保障申請進行調查審核,為住房保障政策提供數據支撐,依法收回不符合條件者的保障房以外,還應該依法加大違規者的違規成本,直至撤職查辦、追究其法律責任,讓他們感覺騙租保障房得不償失。
由于公租房是一種過渡性住房保障措施,注定租房人具有較大的流動性。在對供給對象嚴格把關的同時,還要完善公租房退出機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狀況發生變化,已經購置自有住房,要及時收回公租房。把這些住房轉租給住房更困難更需要幫助的民眾。總之,只有把保障房配置流程置身于“陽光”之下,主動接受輿論監督,才能讓公租房最大限度惠及困難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