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崔靜)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推進以法治方式織牢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專家認為,這對于促進社會公正、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意義重大。
社會救助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保障改善民生、調節收入分配、促進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的托底保障功能。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近年來,我國社會救助工作初步實現救助范圍覆蓋城鄉、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操作程序科學規范、困難群眾應保盡保的目標。
然而,不可否認,社會救助依然存在保障不完善、落實不力、制度“碎片化”等問題,如在城鄉低保發放過程中,個別地方仍存在著騙保、漏保、“人情?!?、“搭車保”等不良現象,有關社會救助的法律法規仍亟待建立和完善。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綜合構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以及醫療、失業、義務教育、住房、臨時救助等專項救助在內的社會救助體系基本框架,切實使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在實際操作層面,國務院常務會議從五方面作出詳細部署,要求統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城鄉特困人員供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救助制度,注重做好“零就業”家庭的失業救助工作,鼓勵、引導和動員慈善組織、志愿者、企業等各方力量通過多種方式參與社會救助。
同時,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社會救助重在扶危濟困、救急救難,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防止“漏助、錯助、騙助”行為和救助不力的“冷漠病”,又要杜絕盲目攀比和“養懶漢”現象,確保使寶貴的社會救助資源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
業內人士認為,這將有助于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存權和人格尊嚴,守住社會的道德和心理底線,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社會救助法的缺席,是當前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的重大法律短板。人們欣喜地看到,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以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建設,立足國情、借鑒國際經驗,抓緊把已有的成功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
據了解,盡管我國現行的社會救助政策已基本完備,但與法制化、科學化的要求尚有差距,最突出的問題就是沒有一部社會救助基本法律,難以對社會救助相關問題進行全面、系統的規范和調整。
“法律是行為的準繩,只有首先實現了有法可依,才能切實保護那些需要關注的弱勢群體?!比珖舜蟪N瘯ㄖ乒ぷ魑瘑T會副主任闞珂近年來多次呼吁加快社會救助法的立法進程,盡快解決在社會救助方面的立法欠賬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有望為社會救助法的立法進程“提速”。一些專家學者表示,希望國務院有關部門繼續認真做好制定社會救助法的準備工作,最大限度形成共識,加大起草、修改和完善草案的工作力度,盡快提請立法機關審議這部已經被全社會期待多年的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