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應朋友之邀去其新居參觀。新居位于京城東邊的草房,是去年買的?!敖衲赀@里的房價漲了一倍,”朋友說。我大吃一驚,忙問何故。“因為今年地鐵6號線開通了,這個小區緊挨地鐵站,乘坐地鐵很方便,房價自然‘噌噌’地漲上去了?!迸笥褢c幸自己“下手”早。
還有一位朋友在郊區買了一套獨立式別墅,依山傍水,風景秀麗,生態環境極佳。但朋友只能周末或節假日去小住,原因是路途遠,且不通公交車,若天天開車進城,成本太高;又不通天然氣,只能自己買液化氣;沒有超市商場,菜米油鹽等生活用品要從市內買了帶去;冬天沒有暖氣,自己燒地暖??梢姡卜赵O施的欠缺,使朋友在郊區的別墅生活不方便,并增加了生活成本。
城市服務功能對居民工作和生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城市服務功能主要包括市政基礎設施,如公共交通、水、電、氣、通訊、垃圾處理設施等;文教體衛設施,如文化館、歌舞劇院、體育場館、醫院、公園等;商業設施,如商場超市、飯店賓館等。除了商業設施主要靠市場來完善外,市政基礎設施和文教體衛設施都要依靠政府來完善。一個城市是否宜居,與這個城市的服務功能是否完善有直接關系。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我國城鎮規模迅速擴大,城鎮數量大幅度增加。2010年,我國城市數量由1978年的193個增加到657個,超過100萬人口的城市由29個增加到125個,建制鎮由2173個增加到19410個。
但在城鎮化發展中,由于唯GDP是舉和政績觀的強力驅使等原因,“重面子輕里子、重地上輕地下、重速度輕質量、重硬件輕軟件、重短期效益輕長遠效益”等問題突出,造成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協調,不少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公共事業投入不足,交通擁堵、空間擁擠、安全風險嚴重、生態空間不足等“城市病”顯現。
今日本版刊發的讀者來信,從幾個側面反映城市服務功能欠缺的問題:因利用率低,休閑廣場變成停車場;地下排水系統標準低,每逢暴雨城市變“水城”;城鎮難尋公共廁所的影子;高樓密密麻麻,健身場所缺乏;為了改造升級,市內的文體場館被遷移到郊外,以致門庭冷落車馬稀;農民工子女享受不到國家免費的教育資源等。這些問題不是存在于個別城市,而是普遍存在于我們所生活的城市。
城市建設競相攀比,富麗堂皇的標志性建筑、鱗次櫛比的摩天大樓、寬闊筆直的景觀大道、豪華氣派的巨大廣場……城市外表亮麗,滿足了視覺效果,也容易體現城市管理者的“政績”。但老百姓更關心的是上班下班、衣食住行、休閑娛樂是否方便,服務設施是否健全。如果“中看不中用”,城市功能不能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老百姓就不會買賬。
城市的本質是什么?簡單說就是讓市民安居樂業?!拔覀兊某鞘斜仨毘蔀槿祟惸軌蜻^上有尊嚴、健康、安全、幸福和充滿希望的美滿生活的地方。”——這是聯合國人居署在《伊斯坦布爾宣言》中對城市的要求與“定位”,毫無疑問,這也應是我國城鎮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