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國銀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共提出15條具體措施,這是銀監會貫徹落實國務院政策精神,持續推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又一重要舉措。其中,首次提出將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覆蓋率和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3項指標納入監測指標體系,并按月進行監測、考核和通報。
《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堅持商業可持續原則,深入落實利率風險定價、獨立核算、貸款審批、激勵約束、人員培訓、違約信息通報等“六項機制”,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有利于擴大就業、有償還意愿和償還能力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
《意見》強調確保實現“兩個不低于”目標。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指導意見》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單列年度小微企業信貸計劃,充分發揮信貸資產流轉、證券化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將盤活的資金主要用于小微企業貸款,力爭實現“兩個不低于”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