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獲悉,經人社部及有關部門評估,全國省級單位已經基本達到了省級統籌標準,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將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并預計最快年內出臺。
一位東部市級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人稱,目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執行情況、主要目標完成情況、基礎工作情況等都被列入該省考核重點內容,而這些數據最終會進入國家統一標準的信息聯網系統,為養老保險實現全國統籌打下基礎。
但盡管全國所有省級行政區都制定了省級統籌的制度,但出臺方案并不等于實施到位,人社部和有關部門一直對省級統籌做評估。
而即便今年年底方案順利出臺,明年開始全面推進,實現統籌仍需一個過程,按照初步安排,將用兩年時間實現養老金全國統籌。
在養老金全國統籌得以實現后,養老金繳費費率也或將隨之得以調整。
兩種方案備選
目前中央對我國社會保險統籌層次的方向有明確規定,養老保險要實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確定的方向為省級統籌。而基礎養老保險主要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養老金實現全國統籌主要的困難在于我國地域遼闊,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差異,使得即使按照同一費率和比例計算的繳費以及支付水平,也將面臨巨大的地區差異。因此,讓養老金實現區域間的穩妥銜接,并平衡各個地區之間的利益關系是一項難度很大的工作,主管部門也一直試圖尋找一種制度安排,使發展差異較大的地區都能認同并找到恰當的位置。
本報了解到,正在制定中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將在分析總結省級統籌經驗、鞏固省級統籌成果基礎上制定,目前有兩種可能的備選方案。
一是,基礎養老金實行全國統收統支?,F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保持不變,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節余原則建立中央統籌基金,對職工基礎養老金實行全國統收統支,中央財政承擔兜底責任。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為中央統籌基金和省級統籌基金,對基本養老金發放劃分中央和地方責任,并逐步做實個人賬戶。
二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預算管理。在省級統籌基礎上,中央對各省份預算內基金缺口進行適當調劑。同時,逐步統一費率,規范全國基金預算管理,提高經辦管理和信息化水平。
或調整企業繳費上限
在討論實現全國統籌的過程中,主管部門還考慮到了養老金繳費標準和支付水平的問題。
人社部人士承認,目前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確實不低,因為這個制度承擔著計劃經濟時期沒有繳費的歷史包袱,但現在的支付水平并不算高。
根據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測算,主要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率排名中,中國繳費率達28%,雖然不是全球第一,但處于最高的一組,所以在養老金實現全國統籌之后,就需要研究如何降低繳費率的問題。
由于目前各地養老金各自封閉運行,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地區,每年需要財政大量轉移支付確保發放,而有大量基金結存的地區,也不能實現全國范圍的調劑和統一管理。
除此之外,為了不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的水平,中央財政還要每年要拿出1500億以上的資金來支持這個系統的運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保所養老保險研究室主任譚中和認為,長期分割運行導致的結果就是,經濟發達地區和人口老齡化負擔較輕的地區實行較低費率,較高養老金待遇;而經濟欠發達地區和人口老齡化負擔重的地區,政府、企業和個人的養老保險負擔則較重,養老金待遇也會受到影響。
以單位繳費為例,浙江、廣東等發達地區的單位繳費費率僅為14%-15%,而中西部地區大多數省份單位繳費費率為20%,這使得西部地區的企業和東部發達地區的企業處于不平等的競爭環境。
因此,在實現全國統籌之后,或將適當調整養老金的企業繳費率,目前企業20%的繳費上限可能調整,以減輕企業負擔。但同樣被認為費率偏高的8%的個人繳費費率是否下調,尚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