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近日出臺,明確提出低收入失獨老人由政府給予相應的福利保障。此前,北京市針對失獨老人的福利保障多是參照“空巢老人”的政策實施。這是北京市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提到失獨家庭的福利保障問題。
低收入“失獨”老人
政府給予福利保障
《意見》提出,對城市“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撫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撫養人確無贍養能力)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中的老年人實行政府供養,保障其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對低收入的失能、失獨、高齡和特殊困難老年人,由政府給予相應的福利保障。探索建立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和訊放心保)制度,減輕參保人將來養老時接受長期醫療護理服務的自付壓力。
分配廉租房需考慮
照顧老人的需求
《意見》提出,鼓勵個人利用家庭資源就近就便開展為老服務,社會資本可以利用居民住宅舉辦社區托老所,政府給予運營補貼。在建設、分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或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統籌考慮家庭成員照顧老年人需求,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對于高齡、失能的貧困老年人,其家庭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政府應給予補助。
“以房助養”
代替“以房養老”
備受爭議的“以房養老”在《意見》中沒有被明確提及,而是提出“以房助養”的概念—《意見》提出,鼓勵老年金融服務業發展,開發適合老年人的儲蓄、保險、投資、以房助養等金融產品。
記者獲悉,“以房助養”并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擁有自己獨立產權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是讓老年人抵讓房屋的產權。老年人完全可以通過讓渡現居住或者空置房屋的居住權,獲得基本養老金之外的更多養老資金,或者是置換到一個可獲得更便捷養老服務的社區(養老院、老年公寓或社區托老所)。
發展臨終關懷服務
《意見》提出,推進養老院的“醫養結合”,構建養老、照護、康復、臨終關懷服務相互銜接的服務模式。老年人在養老院和醫院之間享受便捷的對接服務。加快推進面向養老院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支持社會資本舉辦護理院、康復醫院和提供臨終關懷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