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10月12日向媒體通報了2013年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有關情況,并公布了督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企業名單。
這位負責人說,2013年環保專項行動重點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和廢水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問題,集中開展涉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鉛蓄電池、皮革鞣制及電鍍等重點行業檢查,全面排查整治醫藥行業環境污染問題。截至8月31日,全國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82萬余人(次),檢查企業32萬余家(次),查處環境違法問題2483件,掛牌督辦925件。
這位負責人指出,為確保環保專項行動成效,環境保護部派出督查組開展了環保專項行動情況督查,重點抽查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0個地市,發現72家企業存在91個環境違法行為,114家企業存在環境管理問題。其中,鴻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等31家企業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江西國藥有限責任公司等21家企業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廣州市新華污水處理廠等16家企業超標排放,中國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等18家企業違反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管理規定,桐梓縣化肥廠等兩家企業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昆明焦化制氣有限公司等兩家企業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違反排污費征收管理規定。截至9月30日,從地方環保部門反饋的情況看,對東北特鋼集團北滿特殊鋼有限責任公司、永登污水處理廠已經處理處罰到位并完成整改,克東縣清泉村淀粉廠等3家企業已關停。
為加強公眾監督,環境保護部向社會公布了72家違法企業名單(2013年環保專項行動督查發現的違法企業情況表見二、三版),并責成地方環保部門依法對這些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處理處罰到位,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對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企業,要責令違法項目停止建設、停止生產;對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的企業,要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對超標排污的企業,要責令限期治理直至停產治理,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務的,要報請政府責令關閉;對違反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排污費征收管理規定的企業,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要督促地方政府予以取締。對整改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要提請監察機關追究責任。下一步,環境保護部將督促各地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及違法企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