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貴子本是人生一大樂事,可隨之而來的落戶難題——“上戶先上環”,卻讓云南水富的網友“絕對轉載”陷入了困惑和焦慮之中。
記者采訪多位律師表示,“上環避孕”,是國家推行計劃生育的一項措施,事實上,許多育齡婦女也把“上環”作為首選避孕措施。選擇什么樣的避孕措施,應該由個人自行做出選擇。強制新生兒母親“上環”,并將“上環”與新生兒“上戶”捆綁起來,既違反計生法,又違反戶籍法。
“上戶”先“上環” 網民抱怨多
近日,金碧坊網友爆料稱“有的地方要求給孩子落戶口時母親必須先‘上環’節育”,引發了許多網友熱議。
網貼稱:“前短時間,我當爸爸了,去計生辦辦獨生子女證,居然要求我出示老婆上環證明,后來我說,剛生完孩子,還不能上環,那他說,有沒有上環押金,我說沒有,那時候我的戶口不在水富,結果獨生子女證還是沒辦法辦,計生辦讓我先去社區叫上環押金,去社區交了押金,拿了押金單,獨身子女證就辦下來了?!?/p>
“再談談這邊上戶的問題,我去派出所給兒子上戶口,結婚證,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出生證明,老婆所在地派出所的未上戶證明都帶了,派出所工作人員看了下我的證件,說:“你到社區開個上戶的申請單”,結果來到社區,工作人員說:“你老婆上環了沒有,沒上環的話就不能開”。
這條網帖引發了許多網友共鳴。
網友@小小動物餅干表示:“落戶必須獨生子女證。辦證必須上環。還有其他辦法嗎?”。
網友@北京維權律師王勇:計生領域必須守法,堅決制止為所欲為野蠻違法行為!不能讓這個領域出現法律盲區特區!讓違法者承擔法律責任!
據媒體報道,我國多地均存在新生嬰兒登記戶口,母親要先被強制要求上節育環的情況。
用“上環、落戶”為關鍵詞搜索,在百度能搜到39萬個網頁。在各地的“市長信箱”、政府服務網站上,記者也看到了很多關于這個問題的咨詢和抱怨。
“上戶”“上環”強制捆綁不合法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及《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上戶”應與“上環”掛鉤。同時,不論是上環節育,還是通過結扎等其他途徑節育,都應該由公民自主選擇,而不能強制。”云南卓承律師事務所律師沙艷華說,因此,一些地方“提倡”變為“捆綁強制”,無疑是違法行政行為。
記者查閱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相關法律,發現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相關法律并未規定公民必須通過上環避孕。相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應保障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
《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負責指導公民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边@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精神是一致的。
“凡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不違反雙重國籍原則、在我國出生的新生兒自出生后即享有我國國籍,成為我國公民。而我國公民自然享有戶口登記的權利?!绷柙坡蓭熓聞账魅温蓭熇畲汗庹f,《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公安部門的有關細則也只是要求,落戶登記時應提供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證》、父母的《結婚證》、《戶口簿》。
“可見,新生兒上戶時,戶籍登記機關附加母親“上環”的條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p>
李春光表示,“上戶”“上環”捆綁,這是對戶籍制度的濫用,侵犯公民享有的登記入籍權利。而強制女性上環是對女性自主權和身體健康權的侵犯。
云南冰鑒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維鏢表示,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上戶”應與“上環”掛鉤。要求新生兒母親“上環”避孕應是一些地方的“土政策”。這種強行捆綁的做法即是對權力的僭越,是對公民自由的剝奪。
云南省計生委的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些年,云南省計生委注重利益導向,注重服務關懷,更加注重宣傳倡導,更加強調依法執政。計生委并無“上戶先上環”要求,一切都是依照國家法規進行。
3月18日,云南省各地留言辦理單位集中回復網友給省長李紀恒的留言,共計7條,其中一條內容涉及“上環落戶”的問題。
該回復稱,自2000年以來推行計劃生育避孕方法知情選擇,由避孕對象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避孕方法,計劃生育服務機構負責告知避孕對象各種避孕方法的優缺點,施行安全的計劃生育節育手術,負責減免計劃生育基本手術費,并沒有要先上環才可辦理落戶手續的規定,更沒有強制放環的規定。
多位法律界人士認為,“由于上環率的高低成了考核的重要計生指標,這一指標便成了促使多個部門違法的重要推手。一些基層部門把先上環后上戶作為管理手段,認為這種手段簡單可操作,但過于簡單粗暴?!?/p>
專家表示,劃生育是國策,也要依法而為,絕不能成為法治的“盲區”。相關部門在考核體系和工作方法上都有改善的空間,應建立科學規范的工作機制,及時糾正部分地方的錯誤做法,切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
【微評】
計生捆綁,不僅缺乏法律依據、倫理道德的支撐,更凸顯一些部門懶政怠政的不實作風。
劃生育是國策,但“上戶先上環”等行政管理過程中的“捆綁式”管理思維,很容易讓公權力越界,進而侵犯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樣,計生工作不但做不好,還影響到政府的公信力。
對這種責任下卸的不作為、懶作為的失職行為,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叫停并實施問責,“上戶先上環”的偏執做法才有希望徹底糾偏。
同時,相關部門應改善考核體系和工作方法,建立科學規范的工作機制,及時糾正部分地方的錯誤做法,切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