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條措施:科學構建現代城鎮體系、加快新區建設進度、加快舊城改造步伐、加快小城鎮發展進程、加速城鎮產業發展、加快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進配套制度改革、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增強城鎮發展人才支撐。
日前,我市出臺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十條措施,從規劃配套、要素保障、人才支撐等方面入手,深入推進新區建設、舊城改造、小城鎮建設,加快建設“雙百”區域中心城市、國際旅游目的地。
從規劃入手,科學構建現代城鎮體系。以加快建設“雙百”區域中心城市、國際旅游目的地為目標,堅持區縣規劃與市域規劃相統一、城鎮規劃與新村規劃相協調、詳細規劃與專項規劃相匹配的原則,圍繞“大交通、大產業、大城市”聯動發展和“12625”城鎮體系發展戰略,深度融合城市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交通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高起點、高標準編制城鎮發展各類規劃,及早實現我市中心城區和各縣(市、區)建制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重點抓好市、縣(市、區)中心城區和省、市試點鎮城市設計全覆蓋,加快構建“文化、生態、產業相匹配,宜居、宜業、宜游、宜商相統一”的現代城鎮體系。
加快新區建設、舊城改造以及小城鎮發展。以生態良好、交通便捷、產業興盛、功能復合、特色鮮明為目標,科學規劃、有序建設“宜居、宜業、宜游、宜商”的城市新區。注重建設時序,堅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則,優先安排和建設城市道路、橋梁、綠地和地下管網,綜合利用地下空間,有序擴大城市建成區面積;堅持綠色、生態、低碳標準,優先安排和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綜合防災設施,有效推進產業聚集和人口轉移。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增強舊城綜合承載能力為目標,以舊城危舊房和棚戶區改造為抓手,按照“成熟一個、改造一個”的原則,抓緊編制各地危舊房和棚戶區改造規劃。繼續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方式,加大融資力度,積極鼓勵異地安置、貨幣安置,探索居民自主更新改造模式,最終達到疏散舊城人口、改善交通條件、增加公共空間的目的,避免簡單地大拆大建及高容積率高強度變相開發。不斷加大舊城市政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投資力度,盡可能加快綜合整治、增建停車設施、完善配套功能、減容增綠和騰地還綠步伐,逐步化解舊城交通擁堵、環境質量差、上學擠、看病難等“城市病”。以全省“百鎮建設試點行動”為契機,采取分類、分層、分步推進的辦法,加快推進小城鎮建設,促進農民就近、就地城鎮化,加速全市新型城鎮化進程。以城郊小城鎮為重點,加快與中心城市在產業布局和功能分區上互補,在公共資源配置上共享,把衛星小城鎮變成城市的新組團;以優化布局、壯大產業、擴大規模為重點,將距離中心城市較遠、具有實體經濟支撐、具備一定人口聚集能力的集鎮建成綜合型區域中心小城鎮,輻射帶動周邊新農村綜合體、新村聚居點和彝家新寨建設,形成“1+X”發展格局;打破建制設置,適時對距離縣城遠、經濟實力弱、人口數量少的鄉進行區劃調整,實現公共資源的集中、發展要素的集聚。
在十條措施中,推進配套制度改革最具“含金量”。我市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城鎮落戶條件,鼓勵農民“帶權進城”,最大限度吸納農民工就地就近城鎮化;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促進流動人口市民化。實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一體化,積極保障農民工、城鎮靈活就業的非城鎮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權益,允許有繳費能力的新增城鎮人口自愿選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在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土地用途不改變和“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規范、統一的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市場,支持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在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基礎上,探索農村房屋產權流轉的辦法和途徑,增加進城農民財產性收益。探索擴權強鎮試點和財政分配改革,逐步賦予重點小城鎮縣級經濟類項目核準、備案權和工程建設、市政設施、市容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權,將重點鎮轄區內產生的土地出讓金凈收益按一定比例安排給重點鎮,增強城鎮發展能力。
此外,我市還加速城鎮產業發展、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增強城鎮發展人才支撐,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