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國家能源局在京召開能源監管工作座談會,深入分析能源監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提出了下一階段能源監管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點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出席會議并講話。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主持會議。
吳新雄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將原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監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是對能源管理體制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為了更好地統籌推進能源發展和改革,加強能源監督管理。重組后,國家能源局承擔的職責更多,面臨的任務更重,肩負的責任更大。必須提高認識,找準定位,明確思路,切實增強做好能源監管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深刻認識能源監管工作新的格局,準確把握能源監管工作新的定位,統籌謀劃能源監管工作新的思路。能源監管的核心要發揮參與、知情、監管、評價、反饋、披露、處理、建議的作用,能源監管重點要放到安全監管和能源規劃、產業政策、行業發展和重大項目等方面的監管,推進能源市場建設,加強市場準入、公平開放監管,加強成本監管,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價格監管,強化能源行業行政執法。
吳新雄強調,根據國家能源局“三定”方案規定,能源監管職責包括能源規劃、能源政策和項目落實情況監管、電力安全監管、能源市場及交易監管、能源成本監管、電網和油氣管網公平開放監管、能源市場準入監管、參與協助能源價格監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和能源行業節能減排監管、能源行業行政執法等八大類監管職責。要突出重點,注重質量,務求實效,全力做好能源監管工作,近期要突出做好以下七項能源監管工作:一是突出抓好能源規劃、計劃、政策和項目建設的監管;二是突出抓好電力安全監管;三是突出抓好能源市場公平監管;四是突出抓好成本監管和協助抓好能源價格監管;五是突出抓好人民群眾滿意用電監管;六是突出抓好節能減排監管;七是突出抓好稽查工作。
吳新雄要求,能源監管工作要適應形勢要求,進一步創新機制,改變作風,加強學習,切實提高能源監管的能力。一是創新監管工作機制,按照“全程參與、有效銜接、相互配合、形成閉環”總體思路,切實做到“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二是創新監管工作方法,建立監管工作例會制度,更加注重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強化分工協作;三是不斷完善監管措施,依法實施監管,完善信息報送和披露制度,完善監管報告和反饋制度,開展重點檢查、稽查和行政執法,完善監管工作機制和流程;四是全面改進工作作風,在工作中要面向市場,面向企業,深入實踐,務實解決問題,寓監管于服務之中;五是不斷提高監管隊伍素質,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能源監管隊伍。
座談會上,市場監管司、電力安全監管司、資質管理中心作了工作匯報,各派出機構就做好下一步工作進行了發言。
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總經濟師,以及各司、各派出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