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報請批準石家莊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修訂后的《石家莊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石家莊市是河北省省會、京津冀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總體規劃》實施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石家莊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約發展的原則,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不斷增強城市綜合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石家莊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二、重視城鄉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2657平方公里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要加強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整治和改造,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應統籌考慮為周邊農村服務。要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重點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建制鎮,優化村鎮布局,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城市人口控制在30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87平方公里以內。要貫徹城鄉規劃法關于“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禁止在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根據石家莊市資源、環境的實際條件,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
四、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要加快公路、鐵路和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與周邊地區交通運輸條件。加強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積極推進步行、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系統。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給排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劃定基礎設施黃線保護范圍。重視城市防災減災工作,加強重點防災設施和災害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質災害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五、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城市發展要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集約化道路,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與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依靠科技進步,積極開發新能源,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工業、交通和建筑節能,支持綠色建筑發展。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產能過剩行業的發展,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提高污水處理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大對細顆粒物、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污染控制,限期達到規劃提出的各類環境保護標準。加強水資源保護,劃定城市水系藍線保護范圍,嚴格控制地下水的開采和利用,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設節水型城市。要加強對蒼巖山等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等特殊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制訂保護措施并嚴格實施。
六、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要堅持以人為本,創建宜居環境。統籌安排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將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合理和相關資金投入。根據城市的實際需要與可能,積極推進棚戶區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質量。
七、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要統籌協調發展與保護的關系,按照整體保護的原則,切實保護好城市傳統風貌和格局。要落實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紫線管理要求,加強對古城空間輪廓線的控制,重點保護好正定、趙縣歷史文化名城和天長鎮、于家村等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環境風貌,以及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要加強對滹沱河沿岸建筑高度和樣式的控制引導,妥善處理正定新區建設與正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關系。
八、嚴格實施《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要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共同進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堅持依法治市,構建和諧社會。《總體規劃》是石家莊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實施《總體規劃》的重點和建設時序。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包括各類開發區)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不得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作出規劃許可,市級城市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要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駐石家莊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支持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石家莊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復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你省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國務院
2013年9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