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本是闔家團圓的日子,但洛陽市瀍河區法院老家屬樓里卻發生了一件令人“揪心”的事:9月18日晚,一對空巢老夫婦被發現死在了出租屋里,遺體已經腐爛發臭。這對空巢老夫婦的離世再次給那些在外地工作的子女提了個醒:要常回家看看。(9月22日《大河報》)
洛陽市一對老夫婦沒來得及與子女團圓,中秋月圓之前雙雙撒手人寰,死前無人過問,死后無人得知,看不到一絲親情,這種悲涼的氣氛令人窒息。
空巢老人獨居問題由來已久,年老體弱者甚是凄涼,辛苦了大半輩子,到了風燭殘年,看不到床前盡孝的子女,由于長期孤獨空守,生病了也無人照料,致使部分老人悄然離世,直至遺體腐臭方被鄰里發現。
給空巢老人一份關愛,人們發出了呼吁,這是一種民意,主導著社會主流聲音,全國人大為此于去年12月表決通過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大半年過去了,應該說空巢老人的境況有一定好轉,子女們哪怕再忙也會抽出時間看望老人,有時一個電話也是對老人的安慰。
“常回家看看”入法,對老年人權益無疑起到了保護作用。但面對某些背離法律的個案,依然陷入執法困境與尷尬。就洛陽這對離世的老夫婦而言,生下了三個兒子,身邊不應缺少子女的照應,可是,老夫婦一人癱瘓在床,一人病魔纏身,二老均應得到子女的盡孝,可是,鄰居們很少看到子女上門,這是典型的未盡贍養老人、關心老人的法律義務。
老夫婦缺少臨終關愛,子女并沒有“常回家看看”,有悖于道德與法律,因此,有關部門不能僅僅將老人遺體送往殯儀館,還應就此展開調查,看看子女們平時究竟在干些啥,究竟有沒有關心過老人,如果長期不過問,必須啟動問責程序,還法律一個尊嚴。
從某種程度上說,這個案例極有代表性,解剖到位了,法律責任追究了,就能起到一定的震懾與警示作用,否則,還會發生類似的悲劇,別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