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商報》報道日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韓俊應邀赴陜西作“新型城鎮化與農民工市民化”的專題報告時,詳細解讀了廣東“農民工積分制落戶”的做法,并透露“這一制度或將在全國推廣”。(9月21日《北京晨報》)
廣東的農民工積分落戶或在全國推廣?對此,在下不是不贊成,而是建議首先應搞清楚:“積分落戶”積什么分?
先來看廣東“積分指標及分值”具體內涵:初中文化程度,可以積20分;本科及以上,可以積80分;從初級工到高級職稱,根據級別可積20-110分不等;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每多生一個子女扣60分;受過刑事處罰,扣100分;受過勞動教養,扣50分。
這里,姑且不論“扣分”,僅說這個“積分”:一者,“以學歷論英雄”,二者,“以職稱論英雄”,且兩者一定程度上是“內容重合的”。這個“學歷”,這個“職稱”,不能說不重要,但,該不該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重要積分條件?我看未必:有“大學生就業難”,而高職稱者不一定比低職稱的貢獻大;“以學歷(職稱)論英雄”,多少還是有些“計劃經濟”的色彩;其實,現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張平,安徽銀行學校信貸專業畢業,只有中專學歷。
不是農民工不想進城落戶,也不是市長不想讓農民工進城落戶,而問題的所在,還是一個“錢”字。據陜西省發改委介紹,以西安市為例,現有農民工大約106萬人,如果要全部市民化,政府所需公共投入大約要800-1000億元,目前的財力難以支撐;另據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社科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的《中國城市發展報告》顯示,預計2030年前我國有3.9億農民需要市民化。以此粗略計算,市民化所需公共成本約51萬億元;這其間,據測算,目前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約13萬元,換言之,解決一名農民工進城入戶,政府財政基本上要掏13萬元。顯然,一個城市,政府財政為其“公共成本”掏的錢越多,解決農民工進城的人數就越多。
這個“公共成本”的錢從哪里來?無疑,當然還是“取之于民”,所以說,“積分落戶”應“積稅金”而非“積文憑”。
此處的“積稅金”,或“工作納稅”,或“消費納稅”,我們不說“人均13萬”,“人均10萬”應該可以的;也就是說,只要農民工及其家屬,每人最低達到在這個城市“納稅10萬元”的,且“不違法”,就可以解決一個城市戶口;如此,再加上城市原住民的幫襯,政府“財源滾滾來”,“農民工積分落戶”才有可能真正“在全國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