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7月份住房租金價格同比上漲4.4%,漲幅比6月高0.3個百分點;環比漲幅0.5%,比6月高0.2個百分點。值得一提的是,住房租金自2010年以來一直保持持續上漲的趨勢,并已經連續43個月上漲。業內人士指出,把房租漲幅控制在合理水平,還需要兩條腿走路。一是要在供應上做文章。二是進一步規范房屋租賃市場。(9月9日《人民日報》)
如今的房租,似乎變成了昔日“綠豆”的升級版。報道所提到的北京,只是全國房租上漲的一個縮影,其它城市亦是如此。可以預見的是,隨著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外來人口涌向城市,以及CPI不斷上升,未來的房租仍將會呈上升趨勢。
對于房租連續上漲43個月,我覺得,大多數投資房沒有進入租賃市場,是導致房租上漲的主要誘因。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空置率的全國性數據,但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截至2010年4月,我國新建商品房空置面積達1.74億平方米。而根據央視、《羊城晚報》等媒體的調查,在投資性購房比例較高的一線城市房屋空置情況比較嚴重,如廣州存量住房空置率達20.24%,北京部分已售出樓盤空置率高達60%以上,大大超過國際警戒線10%的標準。
可以預見的是,在樓市政策調控下,房產交易量大跌,倘若大量買方,轉向租賃,如果這時沒有大量房源介入的話,那么,房租上漲則在情理之中。有鑒于此,在國內治理房租上漲方面,我們早該換種思維,不妨出臺空房稅,來平抑房租上漲。當然,空房稅出臺,是一個不小系統工程,它涉及到稅基、申報等如何確定,還有征管系統的構建等,但是筆者覺得,國家稅務總局很有必要把這項工作盡快提上議事日程,絕不能知難而退,要知道,空房稅對平抑房價,穩定房地產租賃市場穩定的作用不可小視。
除空置房導致房租連續漲價外,租客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也是導致房租一路瘋漲的重要因素。盡管《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明確要求中介提供真實房源,并對其不規范行為作出約束,但由于中介行業監管存在的“婆婆”多,沒有救濟機制,一旦租客權益受損,經常是欲哭無淚,欲告無門。
反觀國外,法律對租客的保護十分到位。在美國,房東與房客的權利和義務都寫在由地方政府統一印制的《房屋租售合同》里,房租是明碼標價的,一般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合租”相當流行。法律還規定,房東不得歧視房客,如果某房客得知自己付的房租比鄰居付的高,這位房客可以以歧視罪控告房東,而且準能勝訴;在法國,法律規定,租房必須簽訂租賃合同或住房租約。租房合同中對租用期限、房租金額、雜費負擔、提前解約預告期、擔保金額、續約方式等方面,都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租房協約非常詳細,其中甚至還包括繳納房租的方法和交鑰匙的方法。
所以,我國也應借鑒國外立法經驗,制定出《房屋租賃法》,讓房屋中介、租客、房東三者在法律的軌道內運行,架構起糾紛解決機制,對侵權違法行為“零容忍”,通過法律與稅收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