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漢市城管委出臺《城管員工作守則及考核辦法》。按照這個規定,今后在武漢,執法過程中出現辱罵、毆打管理相對人行為的城管,將被嚴肅追責直至辭退。而且,規定對執法隊員、協管員、市容監督員一視同仁,杜絕“出事就是臨時工”現象。
就在不久前,“城管打人”“臨時工干的”還是此起彼伏的新聞熱點,人們對一些地方的城管上演全武行齊聲痛責,社會各界建言獻策,探討如何走出執法的“暴力困境”。一個基本共識是,消除暴力,城管首先應自我變革,轉入文明執法、依法管理的正軌。現在,武漢城管劃出“打人辭退”的高壓線,雖不是創新之舉,但符合公眾期待,對城管的長遠發展更是具有正面效應。
城管不時亮出拳頭,象征著城管管理中最生硬、最粗放的一面,是整個城市文明的最短板。打出來、嚇出來、哄出來的所謂秩序,不僅代價高昂,而且難以持久。
實際上,城管也是暴力的受害者。有暴力執法,就有暴力抗法,甚至會有“被暴力”現象。此前就出現了城管被攤販用秤砣砸昏、被下河游泳者拉下水等事情。這更說明,在暴力邏輯下,沒有真正的贏家。跳出暴力思維,在文明法治的框架下,重構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為,才有和解乃至和諧的希望。
從這個意義上說,城管自己給自己戴上了“非暴力”的緊箍咒,只是邁出了走向城管文明的第一步。“打人辭退”其實是管理底線,但這一點要做到也不易。對執法打人行為,誰來監督,誰來問責?以往,城管打人新聞常常是媒體或網友爆料的,鮮有“自曝家丑”的,內部監督何以支撐這條底線,社會監督又如何形成倒逼壓力,使“不敢打人”真正成為城管的集體敬畏?
再者,文明的養成和拓展,需要外力推動,更在于內力驅動。不打人的城管,如何以文明方式、法治手段去進行管理、加強服務?以前一沖一推一橫掃就能“搞定”的事情,現在如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確保執行效率和質量?破解這些新問題,需要從管理理念到執法方式上的改變與創新,重新激發有序而有效的管理服務能力。否則,光有不打人的底線,而沒有更多方面、更深層次的文明升級,遲早還得回到暴力執法的老路上去。
一個巴掌拍不響。作為城市管理的另一方,不管是攤販還是市民,也應多一些理性平和的心態,少一些對抗心理,有話好好說,遇事不沖動,進一步遏制執法過程中的火星和戾氣。讓文明成為城市管理的一種習慣,需要管理者的自我塑造,也離不開全社會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