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房價動輒數萬元一平方米的狀況下,對違章建筑的簡單拆除顯然不足以遏制違建行為再次發生,甚至容易陷入“違建—拆除—再違建—再拆除”的怪圈
隨著北京“最牛違建”——人濟山莊小區B棟樓頂的假山別墅開始動工拆除,社會公眾對于違章建筑的關注和熱議似趨平靜,北京市相關部門也表示,將加大衛星監測違建的力度,對違章建筑一經發現將在7天內拆除,并將以每周30萬平方米的速度加快拆除現有違章建筑。
對違章建筑“零容忍”,一旦發現立即拆除,固然大快人心。然而,反思近年來各地運動式的拆除違建行動,其聲勢不可謂不浩大、態度不可謂不堅決,但違章建筑卻始終像韭菜一樣“割完一茬又一茬”,依然不斷有人甘冒被拆除的風險繼續大肆違建。
以人濟山莊的這座假山別墅為例,在前后6年的時間里,業主一直在裝修,城管部門也多次張貼“約談通知”,但業主依然我行我素,威脅甚至毆打反映問題的鄰居。如果不是此次“不幸”遭遇媒體曝光,業主本已打算將800萬元入手的房屋以2500萬元對外出售。
短短幾年間,房屋面積擴大800多平方米,增值3倍多。其間對整個建筑物構成的威脅、對居民生活環境造成的破壞、對其他房屋價值造成的影響,卻由他人和整個社會來承擔,這恐怕是“最牛違建”的主人敢于露天建出“花果山”的原因之一。被處理了最多就是拆除嘛,無人處理則會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法律的價值和尊嚴不僅體現在對現有違法行為的糾正作用,更在于通過讓違法者付出高昂的代價來遏制類似行為的再次發生。在當前城市房價動輒數萬元一平方米的現實狀況下,對于違章建筑的簡單拆除顯然不足以遏制違建行為的再次發生,無法對整個社會產生警示作用。長此以往,就不免陷入“違建—拆除—再違建—再拆除”的怪圈中,一旦這種惡性循環形成,執法部門就是拆得再快,恐怕也難以應對隨著房價不斷攀升而日益催生的違建高潮。
在寸土寸金的香港,違建被視為法律嚴格禁止的行為,無論平民百姓、明星名人,還是政府高官、立法議員,只要涉及違建,都必將嚴懲不貸。根據香港法律,未經政府部門批準的任何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違建工程,甚至小到空調機冷卻塔的支撐構架、晾衣架等在內地看似十分平常的違建,一經查實,涉案人員都將可能面臨最高40萬港元罰款及2年監禁,若持續違法,還會被加判每日罰款2萬港元。正是在這樣的高壓政策下,房價數倍于北京的香港卻極少出現違建現象。
因此,對管理部門而言,當務之急不是如何加快拆除違建的速度,而是要加大對違建行為的日常管理和處罰力度,讓違建行為無利可圖,讓違建業主付出高昂甚至慘痛的代價,讓違章建筑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從源頭上杜絕違章建筑“層出不窮”的怪現狀。
當然,管理部門也有自己的苦衷,在缺乏對小區物業管理權、缺少處罰權的情況下,執法部門監管違建往往顯得力不從心。這需要及時調整我國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以適應現代城市建筑管理的要求。目前,北京有關部門已開始嘗試在媒體上公開曝光違建業主信息,房屋管理部門也開始凍結違章建筑的房產交易,這是一個好的開始。相信伴隨著更多配套措施的出臺,我們的城市建設和管理會變得更加科學有序,違章建筑也將最終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