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聽到強拆中的諸多慘案,從張劍到唐福珍,從四川到撫州,正如某地官員所說“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可是,拆遷其實并不都伴隨著飛沙走石、血腥暴力。譬如對于近日沸沸揚揚的北京樓頂別墅,15日強拆大限已到,才拆了四分之一,并且城管表示不會強制拆除,工期的長短要根據違建的內部結構和框架來看,暫時不好估計何時能拆完。
海淀城管的溫柔作風是值得贊賞的,只是不知道是否對所有老百姓都一視同仁。這些年,他們對張必清的寬容和隱忍倒是有目共睹。6年違建800平方米,在都市高空再建了一個花果山,沒有管理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主動配合,是萬萬不可能實現的。如今,即便避免不了拆遷的命運,但“保守治療”還是不可少的,說不定也能茍延殘喘個十年八年,甚至風頭一過借尸還魂也不一定。
記得這些年其他地方也不乏“保護性拆除”、“維修性拆除”,并且多為文物或者名人故居,可是所謂的“保護性”和“維修性”,往往只是堵住公眾口舌的說辭,其命運無一例外是一夜碾平。
顯然,城管以拆遷安全為由放任自流是難以自圓其說的。6年來,這一巨大的違建都是安放在樓頂上的定時炸彈,按照常理,拆了一半的定時炸彈無疑比完整的炸彈更加危險。6年前,城管沒有以安全為由阻攔其強建,今日卻以安全為由不愿強制其拆除,難道“安全”也是橡皮泥,違建者的安全大于居民的安全?
各種相關的規定和條例,都無一不強調拆遷中的地位平等和程序正義,政府不能強拆,糾紛需由法院認定。可是事實上,相關部門往往濫用解釋權,結果是,拆遷法規既限制不了強者的權力,也保護不了弱者的權利。
拆遷像彈簧,你弱它就強。城管不是天生的硬骨頭,特別是聽到“我既然敢住這,我就不怕誰告”的時候,當城管碰到了真正的釘子戶,自己反而成了弱者,一副唯唯諾諾投鼠忌器的表情讓人感慨。可見,只有依法拆遷,才能既保護弱者,也保護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