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對中央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的匯報。會議指出,加強國有企業監管是政府的重要職能。中央企業要用改革的辦法和調結構的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建設“陽光央企”,在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中發揮骨干作用。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在“爬坡過坎”的關鍵階段,決策層反復強調,要在穩增長、保就業下限和防通脹上限的合理區間內,堅持用改革的辦法、調整結構的措施,統籌施策。在這樣的背景下,央企必須提高對于自身的要求,加強和創新監督方式,切實讓監督落到實處,才能更充分發揮國民經濟的“頂梁柱”作用。
據財政部20日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1-7月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總收入157507.3億元,同比增長9.8%;累計實現利潤9458.4億元,同比增長14.9%,取得了一份出色的成績單。
但同時也應該看到,當前部分央企投資規模過大、偏離主業或產業鏈過度延伸、低效無效資產的規模明顯偏大等問題依然存在。從近年來公布的監督結果來看,央企經營決策失誤、貪污腐敗、擁公自肥等現象也仍然突出。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建設“陽光央企”,正是對提高國資監管水平、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央企科學發展的更高要求。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近日表示,當前央企正處于“爬坡”階段,并且是在“爬大坡”“爬陡坡”。要想“爬上去”,需要轉型升級、清理包袱、深化改革和管理提升,最終實現從注重規模擴張向注重質量效益、從國內經營向國際化經營、從產業鏈過度延伸向專注高端的“三大轉變”。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進一步推行由事后監督到當期監督、由境內監督延伸到境外監督的有效做法,在完善政府事中事后監管方面走在前列,為轉變政府職能積累經驗。
只有加強國有企業監管,建設“陽光央企”,只有通過完善制度保障,讓制度發揮作用,只有強化當期監督,真正做到各級央企、境內外資產監督全覆蓋,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幫助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才能讓央企在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中發揮骨干作用,才能讓央企真正在市場化的浪潮中引領中國經濟“乘風破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