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惡意欠薪引發的悲劇。劇情如出一轍的簡單:工程方欠薪是根源,相關部門不作為,無奈過激討薪——在山東泰安打工的四川巴中農民工李佩霖在多次討薪、報警未果的情況下,以攀爬塔吊的極端方式討薪,不慎墜落身亡。(見8月17日《工人日報》)
梳理整個事件,幾句惡語道出問題的關鍵,也讓筆者感慨良多。
第一句惡語來自工程方。李佩霖多次到工程項目部討薪,對方只許諾不兌現,說急了則揚言:“你要怎么樣就怎么樣,我們沒有錢給你!”朗朗乾坤,辛苦勞動,本應得到的血汗錢卻被惡意拖欠,欠錢的還理直氣壯,這樣的惡語相向讓農民工情何以堪?
第二句惡語出自當地公安部門:“李佩霖是非法爬塔吊,嚴重影響當地社會治安!”此前,李佩霖在塔吊上經愛人反復勸慰,本想下來,但擔心被公安部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抓走。欠款不還的人逍遙法外,討薪者卻可能面臨治安處罰。李佩霖想不通,也害怕。
第三句惡語出自當地“善后處理領導小組”。李佩霖墜地死亡后,當地市區兩級政府成立了由12家相關部門組成的“善后處理領導小組”,然而,他們面對前來處理事故的巴中市農民工討薪維權中心負責人時卻說:“不談責任,只說條件!”
“不談責任,只說條件”,對此,維權中心負責人反駁“不談責任,何談賠償”,可這居然被質疑“我懷疑你是不是政府的人?”這充分暴露出某些政府工作人員根本沒把農民工的正當權益當回事。
一個原本簡單的討薪事件,為何到人死了才有人過問?顯然,當地相關部門不作為是激化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們有不少機構,如各級勞動仲裁委員會、“清欠辦”等等;我們也有不少法律法規,如《勞動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條例》、《勞動合同法》等,但這些都沒能幫助李佩霖解決欠薪的問題。這是李佩霖一人的悲劇嗎?
這三句惡語折射出某種沉重的現實。“以人為本”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關心農民工、關心弱勢群體不能只是說說而已。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廣大勞動者所要求的不多,只是希望正當權益能得到法律的保護。這并不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