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常念叨一句話,這話也是說給子孫聽的“養兒防老”,在每人的心里都扎下這種思想,養老從來都是子女的問題。我們政府也適時的推波助瀾,號召多盡孝道,宣傳養老是中華傳統美德。中國的那句古話,也提醒我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眼看著年邁的父母,無論是從倫理道德還是從義務責任上,養老成了子女的一座大山。
南寧一名85歲老太被棄福利醫院半年,4個子女無人接她回家。老太的一名兒子給救助站的信中說:“母親患有慢性腎衰竭,需要長期服藥,每個月幾千元的治療費讓他崩潰。母親養了他18年,他養了母親28年,他已盡了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現聲明與母親脫離母子關系,將母親送給政府,要求民政部門救治其母親……”(7月18日廣西新聞網)
看到這新聞,聯想到今年7月份剛剛實施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中新增的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赐蛘邌柡蚶夏耆恕>褪乾F下流行的“?;丶铱纯础闭饺敕?,這是第一部的將孝道納入法律的新規定。這項規定中模糊了道德與法律的界限,也讓我們從這部法文上看到制定者的灰色幽默。
對于一個國有化國家來說,人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為國家添磚加瓦,是為我們國家做貢獻。國有體制中提到最多的就是全民所有制,也就是說,人民是這個國家的主人,國家的每一筆建設收入中,都有人民的血汗,也有人民的奉獻。做國家的主人已經60多年的人民,為什么到老了的時候,卻被要求子女撫養?
前段時間網上瘋傳過幾句話:只生一個好,政府來養老(1985年);只生一個好,政府幫養老(1995年);養老不能靠政府(2005年);推遲退休好,自己來養老(2012年)……推測:2015年:再老也得養政府……這或許只是謠言,但這也證明了政府在這里充當了怎樣一個位置。政府在提倡計劃生育之初,就已經把國民的養老納入政府的保障計劃中。大家都知道計生委對超生罰款的收費名義:社會撫養費。當初設定社會撫養費的目的,就是政府用這些錢來養老。但30多年過去了,社會撫養費究竟撫養了誰呢?
今年有位律師向各地的計生和財政部門寄去信件,要求公開社會撫養費的去向。每年社會撫養費的收取都是一筆大數目,2012年的社會撫養費收取是200億。這種強制收取的費用,被計生委和財政部門摁住,根本不用上交給國家。這是一個彈性的收費,各地自行制定標準,這更導致了收費的不合理性和隨意性。但這錢收上來后,國民沒有人知道去向,而多數人也習慣了乖巧的被勒要。
每個參加工作的人都知道,我們每月需要上繳的三險一金中,養老金占的比重很大。國家非常重視企業上交的三險一金,這兩年養老保險金額逐步提升,并在去年有關部門提出延遲退休,以便能讓國民多交些養老金。這雖然被國民稱作是在剝百姓的皮,擔心能不能活到退休的那天,但延遲退休已經納入計劃中。
國有化國家,國民要為自己的養老做規劃,要自己為自己的老年負責,那么國有的概念該是什么?政府在這里的角色是什么?當你統籌安排國民生活的時候,你是否想過國家跟人民的關系,國有中國民是否是國家的一份子?如果是,為什么國家不養老?如果不是,國有化國家的這個詞該怎樣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