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網站獲悉,我省出臺《關于2013年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工作的意見》(下簡稱《意見》),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將統籌城鄉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責任分工切實抓好落實。《意見》指出,我省將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鄉戶籍附屬的福利差異。《意見》要求,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全面放開大中小城市、小城鎮落戶限制。對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進一步放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的城鎮入戶條件。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戶籍與居住證、流動人員與居住證相互補充、有效銜接的實有人口管理制度,引導和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研究完善農民工基本社會保障相關政策,逐步將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推進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
同時,加快推動街道職能轉變、鄉鎮工作重心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轉移,適當調整建制村和村民小組規模。逐步建立以縣(市、區)、街道(鄉鎮)、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專項服務設施為配套、服務網點為補充的城鄉社區服務網絡。
在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方面,我省將選擇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開展耕地保護補償機制改革試點,對承擔耕地保護任務的農戶和符合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給予耕地保護補貼。
省發展改革委將對各地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工作成效進行評估,各責任單位必須在今年12月底前將所負責工作的落實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匯總。天府早報記者胡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