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國務院以國發〔2013〕20號文件批轉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后召開了2013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地方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改革座談會、改革任務承擔部門工作推進協調會,對《意見》的貫徹落實作出具體部署和細化安排。承擔重點改革任務的各有關部門抓緊工作,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已取得實實在在的進展,收到了明顯的成效。
一、擴大營改增試點具體實施方案順利出臺
《意見》提出:“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試點范圍。”
《意見》出臺后不到10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于5月27日聯合印發《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今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相關稅收政策。《通知》新增了廣播影視服務作為部分現代服務業稅目的子目,規范了稅收政策,完善了征管辦法。《通知》對前期試點的稅收政策進行了整合,并根據前期試點中反映的情況,對部分政策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形成了修訂后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試點有關事項規定、試點過渡政策規定以及應稅服務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規定等。據測算,2013年全部試點地區企業將減輕負擔約1200億元。
“營改增”是推進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有利于促進社會分工和協作,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2012年營改增試點以來,運行平穩,成效顯著。一是完善了稅制,打通了增值稅抵扣鏈條,從制度上解決了重復征稅問題。二是減輕了試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稅負,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試點服務抵扣增加、稅負下降,截至今年2月底,試點企業共減負超過550億元。三是促進了服務業加快發展,新辦企業不斷增加、業務量大幅增長。四是促進了制造業創新發展,推動了服務外包和主輔分離,鼓勵了設備更新和科技創新。五是促進了企業轉型升級,推動了企業經營組織模式轉變和內部管理加強。
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取得新進展
《意見》提出:“簡政放權,下決心減少審批事項。抓緊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資項目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和資質資格許可等事項,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相關手續。嚴格控制新增審批項目。”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國辦發〔2013〕22號)關于“2013年完成的任務”第10項的安排,2013年6月底前要取消和下放一批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事項,取消一批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事項,取消一批資質資格許可事項,相應加強監督管理。
5月13日,國務院召開了機構職能轉變動員電視電話會議,李克強總理作重要講話。李克強強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是釋放改革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一招,今年要開好頭。一要以簡政放權穩增長。市場主體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是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的源泉。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打開轉變政府職能這扇大門,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創造力,這是不花錢能辦事、少花錢多辦事的“良方”。要最大限度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一般投資項目和資質資格等的許可、審批,切實防止審批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二要以簡政放權推轉型。把穩當前和增后勁結合起來,加快體制機制創新,使企業和產業在公平的市場競爭中優化升級,為轉型提供“源頭活水”。三要以簡政放權促就業。穩增長、促發展從根本上講是為了擴大就業。要加快企業工商登記等制度改革,大力發展中小微企業和服務業,提供更廣就業門路、更多就業機會。同時,要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發揮地方政府貼近基層的優勢,把由地方實施更有效的審批事項,堅決下放給地方。
電視電話會議后,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117項。另有16項擬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是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5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圍繞轉變政府職能通過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廢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6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三定”規定,至此,本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的新組建部門“三定”已全部完成。在這些部門“三定”中,又取消和下放了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包括取消能源企業發展建設規劃審批、鐵路客貨直通運輸審批、出版單位變更登記等,下放電力業務許可、港澳臺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審批等。
三、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改革方案發布實施
《意見》提出:“推進電價改革,簡化銷售電價分類,擴大工商業用電同價實施范圍”。
為健全和完善銷售電價體系,促進電力用戶公平負擔,合理配置電力資源,5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決定逐步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規范各類銷售電價的適用范圍。通知提出,要逐步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將現行主要依據行業、用途分類,逐步調整為按用電負荷特性為主分類,把現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業、非工業、普通工業、大工業、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等8大類銷售電價,逐步歸并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價格3個用電類別,每個類別再按用電負荷特性進行分檔。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各類銷售電價適用范圍,明確將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社會福利場所,居委會服務設施用電等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將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漁業生產,農業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決定執行居民生活或農業生產用電價格。通知強調,推進銷售電價分類結構調整,規范各類電價適用范圍,涉及到電力用戶之間利益調整,影響面較寬,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要深入細致測算,認真分析對各類電力用戶和電網企業的影響,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確保平穩過渡。
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平穩推進
《意見》提出:“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
近期,水利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是《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國辦發[2002]45號)的補充和完善,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是繼國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完成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進一步深化和延伸,隨著《指導意見》的印發實施,基本實現了我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全覆蓋。
《指導意見》明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范圍為縣級及以下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水庫、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小型水閘、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及設備、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淤地壩、小型水電站等。《指導意見》提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要堅持權責一致、政府主導、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則,到2020年,基本扭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的局面,建立適應我國國情、水情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即建立產權明晰、責任明確的工程管理體制;建立社會化、專業化的多種工程管護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護規范的工程運行機制;建立穩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護經費保障機制;建立獎懲分明、科學考核的工程管理監督機制。
《指導意見》提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明晰工程產權,落實工程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和管護經費,探索工程管理模式,加強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督等,并強調,要通過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規范考核,強化監管,試點先行,分類推進等措施,確保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五、鐵路貨運組織改革正式啟動
《意見》提出:“改革鐵路投融資體制。建立公益性運輸補償制度、經營性鐵路合理定價機制,為社會資本進入鐵路領域創造條件。支線鐵路、城際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所有權、經營權率先向社會資本開放,通過股權置換等形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既有干線鐵路。”
中國鐵路總公司近日宣布,推出貨運組織改革方案,推動鐵路貨運從計劃全面走向市場。這是中國鐵路總公司成立后推出的首項改革,旨在實現鐵路運輸組織由內部生產型向市場導向型轉變,并以此為突破口,推動鐵路運輸整體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鐵路運輸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鐵路運輸質量和效益。
據介紹,這次鐵路貨運組織改革,是對以往貨運組織工作的全面改造,內容主要包括四大方面:
一是改革貨運受理方式。通過簡化手續、拓寬渠道、敞開收貨,為廣大客戶提供最直接、最簡便、最快捷的服務。所謂簡化手續,就是取消貨運計劃申報、請求車、承認車等繁雜手續,客戶只要提出運輸需求,鐵路客服人員就會直接幫助客戶辦理完成貨運手續,客戶無需再聯系其他部門和人員。拓寬渠道是指客戶可以選擇電話、網絡等多種方式聯系發貨。敞開收貨是指鐵路對煤炭、石油等大宗穩定貨物,通過協議運輸方式給予運力保障;對工業機械、電子電器、日用百貨等其他貨物,客戶隨時提出需求,鐵路隨時受理,做到隨到隨辦。
二是改革運輸組織方式。根據客戶的運輸需求編制運輸計劃,及時安排裝運,提高運輸效率。
三是清理規范貨運收費。對所有收費實行“一口報價、一張貨票核收”,做到所有收費嚴格執行國家的運價政策,堅持依法合規、公開透明收費,靠鐵路的運價優勢贏得市場。
四是大力發展鐵路“門到門”全程物流服務。構建“門到門”接取送達網絡,實現“門到門”全程“一口價”收費,推動鐵路貨運加快向現代物流轉變。
六、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
《意見》提出:“圍繞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深化教育體制改革。”
5月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根據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關于促進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會議決定,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今年要擴大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將去年面向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1萬名重點高校招生計劃增至3萬名,招生區域包括所有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招生高校覆蓋所有“211工程”和中央部屬高校特別是知名高校。按照高考程序和確定的標準,將今年新增的本科招生計劃主要用于高等教育資源相對缺乏、升學壓力大、農村考生多的中西部省份。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在全國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18.5萬個名額,由東部高校招收中西部考生。多措并舉,使更多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惠及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的農家子弟。
七、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發布實施
《意見》提出:“加快推進文化領域政事、政企、政資分開,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化促進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制度環境。”
近日,文化部會同中組部、中宣部等九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積極落實和強化對轉制院團的政策扶持、促進轉制院團自我發展能力建設、強化轉制院團改革發展支撐體系建設,大力支持轉制院團改革發展,提升我國演藝業發展水平。《指導意見》堅持把轉制院團培育為合格市場主體的改革方向不動搖,提出要通過規范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增強轉制院團發展內生動力、著力培育骨干演藝企業、扶持中小轉制院團健康發展,切實促進轉制院團自我發展能力建設。《指導意見》指出,當前我國演藝市場發展程度還比較低,大部分轉制院團處于底子薄、包袱重、經費自給率低、贏利能力弱的狀態。為有力改變這一狀況,《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從提供硬支撐和創造軟環境兩方面著手,扶持轉制院團深化改革加快發展。一是要繼續執行以往有關文件中的優惠政策,同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財稅扶持力度,改善轉制院團排練演出條件,加大演藝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支持文藝演出院線建設。二是要通過完善工商登記注冊服務、鼓勵各類資本投資演藝業、積極發展中介組織、為轉制院團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加強轉制院團黨組織建設等,著力營造有利于轉制院團改革發展的良好環境。
八、食品藥品安全和監管體制改革扎實推進
《意見》提出:“建立最嚴格的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聯動機制。完善食品藥品質量標準和安全準入制度。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作用,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機制。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形成有效的行業自律機制。”
6月5日,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國食品藥品安全和監管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指出,改革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是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的重大舉措。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務。一要確保職能和機構整合到位,減少監管環節,優化資源配置,對食品安全和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管。二要確保人財物劃轉充實到位,保證新機構有足夠力量和資源有效履行職責。三要確保機構組建按時到位,省、市、縣三級監管機構改革工作,原則上分別于今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四要確保各方面責任落實到位,地方各級政府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監管機構和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強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
九、金融體制改革穩步實施
《意見》提出:“穩步推進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逐步擴大存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建立健全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市場供求在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建立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研究推動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完善場外股權交易市場業務規則體系,擴大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范圍。健全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政策體系。推進煤炭、鐵礦石、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貨和國債期貨市場建設。”“推進制定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經營失敗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形成有效的風險處置和市場退出機制。加快和規范發展民營金融機構和面向小微企業、‘三農’的中小金融機構。”
6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了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會議指出,金融和實體經濟密不可分。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惠民生,金融發揮著重要作用。在當前經濟運行總體平穩、但也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的情況下,要堅持穩中求進、穩中有為、穩中提質,在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穩定性、連續性的同時,逐步有序不停頓地推進改革,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更有力地支持經濟轉型升級,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更有針對性地促進擴大內需,更扎實地做好金融風險防范。
會議研究確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引導信貸資金支持實體經濟。把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持住、發揮好,合理保持貨幣總量,按照有保有壓、有扶有控的原則,加大對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等的信貸支持。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支持調整過剩產能,對整合過剩產能的企業定向開展并購貸款,嚴禁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提供新增授信。二是加大對“三農”和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信貸傾斜。全年“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三是支持企業“走出去”。創新外匯儲備運用,拓展外匯儲備委托貸款平臺和商業銀行轉貸款渠道,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推進個人對外直接投資試點工作。四是助推消費升級。創新金融服務,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房、大宗耐用消費品、教育、旅游等信貸需求,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五是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將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鼓勵創新、創業型中小企業融資發展。擴大債券發行,逐步實現債券市場互通互融。六是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推廣涉農新險種,試辦小額信貸保證保險,推動發展國內貿易信用保險。七是推動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探索設立民間資本發起的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進一步發揮民間資本在村鎮銀行改革發展中的作用。八是嚴密防范風險。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排查和化解各類風險隱患,提高監管有效性,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