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有網友爆料武漢市洪山區城管局的一名城管員,白天作為執法者在街道巡邏、檢查,晚上則化身小販,在路邊擺攤。帖子同時上傳了這名工作人員在執法和在擺攤的對比照片。6月17日,洪山區城管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這兩名城管工作人員是在進行體驗,以換位思考,同時還公布了這兩名工作人員記錄的33天的擺攤日記。(6月23日 新華網)
城管作為網絡熱詞,一直是新聞富礦。在延安城管打人事件發生之后,武漢兩名城管被網友曝光“白天執法晚上擺攤”,黑白顛倒的角色讓很多人奇怪他們會有怎樣的人生。而當真相浮出水面,大家被告知這兩名城管正式工是在擺攤感受小販心理后,掀起了更大的討論。
當我們很容易把“無間道”“潛伏”之類的詞匯戴到這兩位城管頭上之時,得來的反應是他們并不待見這樣的稱謂,原因就是不愿意作為對立面出現在被管理者對面。然而從本意上來說,城管作為清理整頓的執行部門,按照《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法規,完全沒必要去“擺攤思考人生”,畢竟邏輯很簡單,擺地攤者絕大多數是苦于沒有正式經營場所的小商販。
清理占道經營幾乎成了所有城管負面消息的淵源之地,即便是再怎樣琢磨研究別的法子,去減少和占道經營攤戶直接沖突,效果恐怕都不理想,畢竟甲方是國家公權機關,而乙方是養家糊口的弱勢群體——絕對沒有回旋余地的天然對頭。要么是城管每天苦口婆心的勸導,一如新聞主角中的城管所言;要么就是像“臥底城管”一樣,一有風吹草動,就扯呼撤退,乃至于掉了發卡等小物件都無暇顧及。除此之外,能有其他良策嗎?
最好的辦法,似乎就是為這些小販劃個地域,讓他們在條條框框里面營生。但一想確實有點不接地氣,首先小販要把攤位擺在人流密集之地,且已經混的“地熟”了,誰也不愿意挪窩;但人流多的好地段,要劃出來給小商販們經營,似乎可能性又微乎其微,因為這不是給原本就堪憂的交通秩序添堵嗎?如此說來,貓鼠游戲似乎又要進行下去。
對于有過擺攤經歷的兩位城管來說,目前來看所謂的“更好的執法手段”還是沒有出爐,然而他們并不是沒有收獲。從細節上可以看出,他們甚至擔心自己周圍的那些商販,會不會因為自己受到影響。
對于這點,筆者深有認同。作為國家公器,是不是也該有種寬容胸懷,去真實的體會弱勢群體那逼仄的生存空間?當然,我們也不是有意的把同情的天枰往哪一方面調,其實城管和小販,他們都是弱者,只是關系相對而言。而共同生活的一個城市里,去堵,去疏,亦或是“視而不見”,是朋友還是對手,都將在未來的日子里繼續求同存異的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