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摘要】
溫家寶在對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議中指出,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與農業現代化相輔相成。要遵循城鎮化的客觀規律,積極穩妥推動城鎮化健康發展。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城鄉統籌、節約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質量。
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規模,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增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吸納就業、人口集聚功能。
加快推進戶籍制度、社會管理體制和相關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村莊建設要注意保持鄉村風貌,營造宜居環境,使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良性互動。
【中公解讀】
與去年政府工作報告“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相比,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更強調“積極穩妥推動城鎮化健康發展”,并且報告首次提出“加快推進戶籍制度、社會管理體制和相關制度改革”,這正是提高城鎮化質量,保障城鎮化健康發展的破題之道。
在我國,就業質量和醫療、教育等福利保障依附于戶籍存在,有無戶籍差別很大。其實,新型城鎮化重點就是“人的城鎮化”,也就是實現讓農民工徹底地轉移。和這個問題有關的是戶籍,在戶籍上有60多種城鄉之間不平等的福利。加快戶籍改革,有利于推動轉移人口的市民化。
與去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僅提出“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相比,今年明確提出,“加快推進戶籍制度、社會管理體制和相關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需要注意的是,戶籍改革并不是簡單改戶口,關鍵是戶口背后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公共服務。這一點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有所突破,報告要求,“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這也就意味著實現城市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事實上,對于已經具備條件的公共服務項目,如義務教育、就業培訓、職業教育、計劃生育等,應率先實現同等對待,而與城市戶籍緊密掛鉤的低保、保障性住房等,要通過逐步增加和不斷完善農民工的公共服務,逐步覆蓋符合條件的農民工,最終達到消除戶口待遇差別的目標。
【綜合分析】
在我國城鎮化快速推進過程中,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需要高度重視并加以解決。
第一,“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問題。近幾年來,一些地方打著“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旗號,盲目拉大城市 框架,濫占耕地、亂設開發區,不斷擴大城市面積。部分地區在“經營城市”的理念下,大肆追求土地增值的收益,進一步助長了多占耕地和不合理拆遷的行為。失 地農民增多和一些地方后續社會保障跟不上,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另一方面,促進農民工在城市落戶的制度仍未建立,導致“土地城鎮化”速度快于“人口 城鎮化”速度。若按此模式繼續推進城鎮化,失地農民的數量還會大量增加,農村人口人均占有耕地資源的數量將進一步減少。農村人口的減少慢于農村耕地的減 少,不僅危及國家的糧食安全,而且勢必進一步加劇解決“三農”問題的難度。
第二,空間規劃和城市規劃問題。一些城市布局結構不合理,相鄰城市之間發展不夠協調,不利于形成分工明確、布局 科學的城鎮體系和空間格局。還有一些城市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和擴大城市規模,不考慮當地資源環境承載條件,提出超越發展階段的人口、經濟、城區面積等指標, 發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部分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功能過度集中于中心區,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口膨脹、水資源短缺、交通擁擠和環境惡化等問題。城市規劃和管理 脫節,市政工程缺乏統籌規劃和建設,綜合管理能力滯后,影響城市運行效率,一些城市“城中村”和“城市貧民區”問題比較突出。
第三,農民工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目前,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人數已超過1億人,但大部分農民工在城市的就業崗位 不穩定,流動性很強,農民工社會保障滯后的問題也很突出,農民工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納入保障范圍的工作剛剛起步,養老保險尚未納入統一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范圍。很多錄用農民工的企業都沒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其錄用的農民工提供法定的保險。值得關注的是,當前對廣大農民工和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欠帳,雖然降低了 目前的企業運營和城市發展成本,但是將構成對未來社會保障體系的巨大壓力。
第四,城鎮化的多頭管理問題。當前我國城鎮化進程中,不同的政府部門從各自的職責范圍和自身利益角度出發對城鎮 化的過程進行管理,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的現象非常普遍。城鎮化的進程涉及許多領域,但在統一市場的框架內,具有區域整體性的特征,部門分割、地區分割的管 理模式不符合城鎮化這一特征的要求,不利于統一的城鎮化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各項政策在實施中難以形成合力,影響城鎮化進程健康高效地發展。
由此看來,戶籍制度改革已是大勢所趨。盡管一些城市有顧慮,提出承載能力有限,但其實這些農民工已經在這些城市里了,不能無視這一事實。中小城市的 戶籍制度要盡快全面放開,大城市至少第一步要做到,城市里有穩定工作的農民工享受與市民同樣的基本公共服務,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 造公平的制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