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報道稱,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整體改革方案設計已經啟動,其內容涉及破除養老金雙軌制、做實空賬、提高養老金統籌層級與養老基金入市投資等多方面。據稱,今年上半年就要拿出相關改革方案。
養老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錢”,像上述四個問題,都是涉及面極廣的重大改革,相關方案堪稱我國養老保險的“頂層設計”。無疑,這些問題都是需要解決的。但我們認為,這種改革一定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進行,即使拿出方案,也務必廣泛征求意見、匯聚民智,切不可急于求成。比如,“破除”養老金雙軌制,就存在一個平穩銜接的問題。
目前,我國確實存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金的雙軌制。有數據說,2012年全國企業職工養老金平均1900元,而同期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是其2倍到3倍,兩者差距明顯。有人評論說,“雙軌制被視為養老制度的最大不公”。
雙軌制算不算“最大不公”呢?這要從其來龍去脈說起。在多年的計劃經濟及改革開放之初,我國的養老制度是“單軌制”的,即個人的養老金是依附于單位的,機關干部、國企職工等屬于“有單位”的,就有養老金,大家養老金也差不多。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勞動力流動的增加,這種“單軌制”問題越來越突出。其一,私營企業、個體戶、自由職業者等大量沒有傳統意義上“單位”的勞動者沒有養老金。其二,市場競爭優勝劣貸,部分企業倒閉,職工沒了“單位”,也就沒了養老金。其三,勞動者從國企跳槽、下海,很可能變成沒有“單位”,沒了養老金。
顯然,傳統的“單軌制”保障面很窄(只有機關事業單位及國企有)、嚴重依附于單位(跳槽將失去養老保險)難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必須建立一種獨立于單位之外的養老保障體系。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1997年,我國正式建立了“社會統籌加個人賬戶”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由此,單軌制變成了雙軌制,使高門檻的“單軌制”下大量沒有傳統單位的勞動者有了穩定的養老保障,便利了勞動者的自由流動,成為社會極為重要的安全網和穩定器。目前,社保退休金確實比機關退休金低,但大量職工從過去沒有養老保障到實現有保障,這一價值應該予以充分肯定。
由此看來,在看到雙軌制不合理的一面的同時,我們也不能簡單地認為它就是“最大的不公”,特別是目前仍有大量農民工、個體戶尚未納入到職工養老保險情況下,“應保盡保”而不是簡單地要“破除”雙軌制,可能是我國養老保險建設中更迫切的任務。
當然,這并不是說“雙軌制”的改革就應放緩。要解決雙軌制,其核心是要讓兩者制度銜接、待遇相近。目前如果一下要“破除”,要么是大幅提高社保養老金,這涉及大幅提高企業繳費水平,在我國社保負擔已相當高的情況,并不現實;要么是大幅降低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這不符合改革要平穩銜接的原則,也不可行。
我們認為,改革不妨分兩步走。第一步是養老制度上的銜接,即機關事業單位建立“基本養老+職業年金”的模式,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企業年金”的模式互通,大家都在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機關事業單位未來的養老權益通過“職業年金”顯性化,而對企業現有的“企業年金”,則提供更多的稅收等優惠,鼓勵企業大力發展“企業年金”。第二步,在兩者待遇逐步接近的基礎上,在適當條件下最終水到渠成地合二為一,實現“一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