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歷史文物的保護,不僅需要制度機制上的改進,也需要厘清觀念和認識上的根源。
近日,廣州市在一周之內接連發生兩起文物損壞事件。先是6月10日深夜到次日凌晨,廣州市詩書路金陵臺、妙高臺兩棟民國建筑被開發商悄悄拆除,輿論嘩然。但不出一周,14日夜間廣州市大公山來峰崗遺址考古發掘現場又遭到交通施工單位的破壞。先是拆民國建筑,后是挖先秦古墓,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令人憂心。
據了解,這兩起文物破壞的事件,起因頗為復雜。既有開發商、施工單位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悍然違法施工,也有相關部門未能盡到服務和監管的責任。這樣看來,似乎我們可以把問題的發生歸結為制度方面的原因,例如違法成本太低,守法成本太高,監管職責不明等等。然而與之對照來看,近來在國內的一些地方,也有可以在經濟發展和文物保護方面尋找到較為適當的平衡。所以對歷史文物的保護,不僅需要制度機制上的改進,也需要厘清觀念和認識上的根源。
首先是我們如何看待城市的歷史文化脈絡對于生活于期間的人的重要性。在中國文化的傳統中,自來對于外來文化有著含而化之的氣度和能力。然而面對清末以來兩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再也沒有從容面對的姿態了。從五四以來的歷史上看,中國做出的是愈來愈激進的反應——從思想層面對中國傳統的摒棄,乃至最后落實到實踐層面的掃除;在嘗到苦果之后稍有停息,又在急速的經濟發展的沖擊下,歷史和傳統文化邊緣化為人們生活的裝飾品。正因此,我們對于城市的文化脈絡,歷史根須,才會不尊重,不愛護,任意裁剪。
只有從城市歷史文化的脈絡的視野去看待我們的文物,文物所具有的獨特含義才能彰顯。在很多文物破壞的事件中,我們看到,當事者對經濟利益的考量毫無例外都是主因。而文物之所以成為犧牲品,只不過是因為它們被當成一定價格的寶貝而已。尤其是隨著經濟的充分發展,文物交易市場的形成等等因素,都一再強化了人們對文物單純作為商品的認識。而文物的價值常和時間的久遠聯系在一起。因此說到文物,似乎唐宋時期的東西才是,而民國時代的遺留就算不上了。這些想法,實踐起來,固然會保護一些古代文物,但已然經脈盡斷,又怎么會有文物保護的真實意義?
我們不能由于面對進入現代的迫切壓力,急于甩掉歷史的包袱,就對一些歷史記憶進行隨意的涂抹。放眼世界,沒有哪一個地方在現代化進程中是以摧毀歷史的重建方式來完成。很多城市的發展,也常常采用保留舊城另建新城的模式,維持著歷史和現代的平衡。而我們所需要的平衡,沒有理由不能夠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