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夾饃、涼皮、花生米……這些食物在中國大街小巷隨處可見,可這兩天,來自洛陽孟津的“草根一族”謝云峰卻讓這些食物在微博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話題。既當廚師又當售貨員的他將傳統的中國小吃做得風生水起,生意好時有七八百美元收入,令人刮目相看。(6月18日《鄭州晚報》)
在城管與小商販沖突事件不斷發生的當下,不少人感嘆“洛陽大叔”不可復制。但即便如此,“洛陽大叔”謀生背后的一些城市管理經驗和理念,卻應該是共通的,有借鑒意義。
據了解,美國的街頭小販,并不是如一般想象的處于完全“自由”的狀態,相反,較之于中國小商販受到城管的管理,他們要受到更多的精細化“限制”。如食品商販要帶塑料手套經營,原材料必須保證在華氏40度以下;提供熱水的明火不能滅;流動餐車距離馬路邊緣,不能超過2英尺半等等。
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美國式城管經驗,其實只是一般商業管理的一種延伸而已。如小商販也要獲得執照,達到衛生標準,這與普通經營行業的規定是一致的。
可見,其對于小商販的管理,并非首先著眼于“市容”的需要。這樣的管理理念下,小商販的管理,有著固定的管理原則和懲戒措施,不至于造成難以裁決的執法沖突。更值得注意的是,相較于城管,衛生局等部門的執法權限清晰,執法的合法性,也強于自行賦權的城管。
當然,小商販在美國也引起一些市民的反感,但作為城市管理部門,在小商販經營合規的前提下,是不能將其視為有礙市容的對象。在一些紐約市民看來,街頭小販不僅價格便宜方便,他們的存在,也成為紐約街景的一部分。
事實上,街頭商販在提供就業機會的同時,又滿足了不同層次市民的消費需求,只要經營規范,就理當成為城市正常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