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農民工近1億人,約占農民工總量的60%,成為影響經濟社會轉型與發展的重要力量,但也是最脆弱的群體之一。為加強中國青年農民工權益保護,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基金設立了中國青年農民工項目(2009—2012年),集合聯合國9個相關機構、我國33個執行機構,在5個流動人口輸出省份和8個輸入省份試點,圍繞10個子項目開展了120多項活動。項目成功地將聯合國項目的經驗、方法和模式應用于促進青年農民工發展,取得豐富的成果。
面臨就業和生活雙重困難
相對于老一代農民工,青年農民工年輕、更富有活力,具有更高文化素質,更易于接受新事物、新知識和新觀念,融入城市的意愿更強。但是,他們也面臨一些更突出的問題。
一是過早地、無準備地進入城市勞動力市場。青年農民工多為初中或高中剛畢業,甚至尚未畢業便來到城市。調查表明,青年農民工第一次外出務工的平均年齡僅為18.6歲,其中不到18歲的未成年工甚或未成年人超過1/4。而且,他們在來到城市之前,沒有接受良好的職業技能培訓,難以較快地找到穩定工作。超過80%的農村青年在進入城市時,不具備適用的職業技能。即便在農村參加過相關培訓的青年,約70%的人來到城市后發現,所學內容并沒有競爭優勢。青年農民工生活技能的缺失更為突出,面臨就業和生活的雙重困難。
二是工作過程中未持續提高就業能力。青年農民工在城市接受專業技能培訓的機會較少,更多依靠積累工作經驗來提升人力資本。青年農民工中沒有技術等級的比例高達50%,擁有高級技工等級的比例僅為3%。有些人從企業獲得培訓機會,但培訓內容主要是企業情況、安全知識、工作流程等簡單的崗前培訓,而技術應用、技能提升等方面的在崗培訓很少。政府在輸入地提供的公共培訓也較少,培訓內容與市場需求、青年農民工需求存在偏差。青年農民工來到城市之前傾向的就業,主要集中在比較體面的服務業,期望從事裝飾設計員、調酒師、花卉園藝師等職業,而來到城市之后的實際就業更多集中在制造業,從事電工、鉗工、縫紉工等職業。
三是生存風險較高。青年農民工普遍從事工作時間長、職業風險高的工作,收入水平較低,生活環境較差,逐漸成為傳染病、職業病、生殖健康問題、心理問題的高風險人群。青年農民工兩周患病率高達135‰,是全國同齡人口的2倍多。而且他們的健康風險意識非常薄弱。根據綜合測評,青年農民工健康風險意識合格率不到30%。健康風險意識薄弱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必要的職業安全和健康方面的教育培訓,企業、政府部門對這些方面的重視程度也不夠。
四是基本權益缺乏較好保護。青年農民工勞動權益受侵害情況較為突出,主要表現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休息權利得不到保障,不能按規定獲得加班報酬,未能享受社會保障,發生勞動爭議時明顯處于弱勢地位。這使得他們當中有超過10%的人選擇忍氣吞聲。而且面向青年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明顯不足。勞動、衛生、教育、婦聯等流動人口服務項目各有不同的側重點,缺乏配合協調,資源利用效率較低。政府部門在執行、監督、信息、宣傳等方面的能力建設不足,也影響青年農民工權益保護,而民間組織在權益保護方面的優勢,由于活動范圍較窄,發揮的作用有限。
構建社會和法律支持網絡
保護青年農民工權益,必須在他們成為青年農民工之前,盡早地準備并采取更為積極的干預措施。
一是向潛在青年農民工提供更全面的教育和培訓。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將生活技能培訓納入中等職業教育課程中,有關技能培訓的支持政策(如培訓補貼)也應擴展到生活技能培訓,推動生活技能培訓在各級系統、各項培訓工程和項目中的廣泛應用。非正規教育應該與正規教育協調構建一個完整的生活技能培訓體系。教育部門、社會團體、校外青少年教育機構、社區等機構,可以獨立或合作實施以生活技能培訓為主的非正規教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政策,應逐步擴展到中等職業教育,重點支持師資隊伍培訓、改善教學設施、更新編纂符合需求的培訓教材,以及加強實習基地和實踐課程建設。通過增加教育補貼的方式,鼓勵農村青少年繼續接受基礎素質教育。將高中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范圍,也不失為避免農村青年過早進入勞動力市場的有力干預措施。
二是提升青年農民工的就業能力。政府在輸入地支持開展短期和中長期技能培訓,培訓課程的開發需要迎合青年農民工和用工企業雙方的需求,根據需求差異設置短期培訓和長期培訓項目,更重視技能培訓對未來職業發展的作用。在輸入地面向青年農民工開展以生活技能培訓為主的非正規教育,鼓勵在企業、社區組織開展非正規教育活動。支持青年農民工開展創業,鼓勵培訓機構根據青年農民工的創業需求和特征開展創業培訓項目。將農民工培訓政策擴展到創業培訓中,在培訓項目和工程中開設創業培訓課程,建立專門的創業培訓基金。
三是向流動人口提供基于社區面的綜合性服務。各級政府部門可推廣社區“一站式”服務模式,根據本地流動人口和社區規模等情況,整合公共資源,基于社區平臺面向青年農民工提供就業、繼續教育、培訓、醫療衛生、法律咨詢、子女教育等綜合性服務。加強社區服務中心建設,改善服務設施,增強社區服務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鼓勵民間組織開展促進青年農民工融入社區的宣傳和教育活動。政府可通過多種方式購買民間組織的服務,進一步擴展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將參與式決策引入農民工社區融入相關政策的制定過程,使農民工能夠參與所在社區的選舉、決策、監督、管理、協商等民主政治活動,社區日常的活動也應該更廣泛地吸納農民工參與。
四是構建更可靠的權益保護安全網。相關的勞動法規有必要更好地宣傳、教育和執行,制定簡明、易讀的宣傳手冊,采取有效的宣傳方式。對于以勞務派遣工方式規避勞動法規、侵害農民工權益的問題,應充分重視并完善相關制度。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主體,積極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將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納入勞動就業和日常生活管理。加大面向流動人口公共衛生服務的財政投入。各級衛生部門與社區、衛生部門內部需要更好地協調,整合利用資源,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能力。衛生部門應在更廣的范圍試點和推廣健康促進模式,以增加青年流動人口的健康意識和知識。建立一個社會和法律支持網絡,全面地保護流動人口的權益。這一網絡應該盡可能地覆蓋到不同層面、不同行業的群體,特別要關注從事底層或低端服務行業以及高風險行業的農民工。
五是增強政府能力建設。通過提升公共部門開展轉移就業服務的能力,編發適合本地的青年農民工安全流動手冊,提升發布就業信息的質量。在就業信息中加入體面就業指標,實現不同層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信息共享,以及公共和私營職介機構的信息共享。加強勞動監察能力,積極推動建立統一的勞動監察系統,并加強勞動監察員和教員的培訓。構建一個全國層面的流動人口研究與信息交流平臺和勞動就業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包括勞務輸入地和輸出地之間的全國各地區、各層級的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