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新型城鎮化”將是中國未來改革發展的重心,是“牛鼻子”。城鎮是社會的縮影,新型城鎮化所涉及的任何一項改革,比如土地制度、戶籍制度、財稅制度、公共服務制度、鄉鎮機構制度等,都會拔出蘿卜帶出泥,是實現從小而大、由點到面推進改革的最佳途徑。
因此,我們應當對新型城鎮化有一個常識性的基本判斷,堅持一種區別與傳統城鎮化的價值導向,否則,還是“穿新鞋走老路,換湯不換藥”,城鎮化迷失方向可能會引起一場大的災難。
后改革紅利一定是依托新型城鎮化釋放
我的觀點是:新型城鎮化的大方向是盤活三農全局、引領四化同步和統籌五位一體。
盤活“三農”全局的第一項就是解決農民收入問題。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對待農民大體上可以分為兩個三十年:第一個三十年是1949 年-1978 年,通過農產品[-2.29% 資金 研報]統購統銷、農業稅等強制性手段,用工業產品剪刀差支持國家工業化積累;第二個三十年是1978 年以來,特別是1992年以后大規模的“偽城市化”剝奪了農民的土地,土地增值收益大多歸地方政府和房地產開發商所有。如果占人口65% 以上的農民,普遍有一種被剝奪感,我們究竟能走多遠?如果我們把農民置于共享改革成果的對立面上,那么三農問題就不僅僅是挑戰而已了。
第二項是解決農村勞動力問題。八十年代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至今,按當時分配耕地的原則“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就造成了目前普遍存在的外嫁女,以及1980 年以后在農村出生的3.5 億新生代農民無地的問題,其中的2.62 億青壯年農民已經進城。這部分人本質上就是流民,他們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像候鳥一樣在城鄉之間遷徙流動。在他們的身后,還站著8700 萬留守老人、兒童和婦女。同時,有很多農村孩子通過上大學等途徑進入城市,但畢業后的就業又成了問題,現在每年六百萬以上的高校畢業生,真正的就業率是很令人擔憂的。我們培養了一批小知識分子,卻不能保證他們對穩定、體面的生活要求,這可能會是造成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三項是解決農業生產和污染的問題。目前我們的農業還是孤立分散的,18 億畝耕地,2.5 億農戶,平均每戶農民是7 畝地,這是全國的人均數,但是人均從來不代表大多數。根據調研,全國有16 個省市,每戶農民的耕地不到2 畝,有660 個縣每戶不到1 畝地,在這樣一種孤立分散的耕作情況下,中國農業怎么可能有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種植和標準化生產呢?同時,到現在為止我們有些部門還在聲稱農業是“靠天吃飯”,這應該是國家性的恥辱。
發展現代農業完全可以不靠天吃飯。但是由于政策導向致使種糧食、做農民不賺錢,很多青壯勞動力進城務工。留在農村的就是婦女、兒童和老人。這部分人勞動技術和能力都有限,在農業種植上多是采用最簡單的方法,加大農藥和化肥的使用量。這造成了農產品的污染和農業對環境的面源污染。
第四項是徹底改變農村落后面貌的問題。農村的落后,落后在沒有規劃,全國有68 萬個行政村,79 萬個自然村,布局是一片分散。很多人說,中國也要走西方農業的道路,一家一戶的農村多么美好,但那是不可能的。中國作為一個大國,農業人口龐大,中國的農村不搞人口集約化、集中居住,是不符合基本國情的。只有通過規劃集約與集中居住,完善污水垃圾處理和市政供水系統,才能解決垃圾到處飛,污水遍地流的農村現狀,徹底改變農村的落后面貌。
十八大報告將“四化”描述為:工業化、信息化、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在我看來新型城鎮化也將起到引領四化同步的作用。順序并不重要,但我認為工作重心上一定要是新型城鎮化為首。新型城鎮化必然會促成農業現代化,解決中國人安全、放心的吃飯問題。現在我們的農業除了自有的18 億畝耕地,還用了國外六七億畝的農作物播種面積,才補齊糧食缺口。這本身就是可怕的。信息化是第三位,用信息化來改造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工業化。最后才是工業化,而且不是目前這種傳統的工業化,要進行體制改革,因地制宜的發展工業產業,杜絕一刀切、一窩蜂的重復建設。
十八大報告提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我們可用新型城鎮化統籌五位一體。事實上,我國92.3% 的國土面積、75% 的人口在縣域,老祖宗早就告誡我們“郡縣治則天下安”,因此治國的重點該放在哪里,已經非常明確了。
過去中央政府的習慣性思維是向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傾斜,省級政府的習慣性思維是向省會城市和本省的次區域中心城市傾斜,對于小城鎮的政策設計,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到位。這是極其錯誤的治國思維。
新型城鎮化要從農村土地制度下手
仔細分析今天的各種矛盾,其中有一多半是農村土地制度帶來的,群體事件、貪腐案件也大多跟土地連在一起。
我主張,新型城鎮化先從農村土地制度入手,逼地方政府下決心放棄倒賣土地的財政。事實上,在縣城或小城鎮解決一位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大約為三萬元,在地級城市大約為五萬元,在大城市大約為十萬元。這個成本,并沒有超出中央和地方財力的承受范圍。換一個思維方式,把土地財政的大頭交給農民,這件事就很容易辦。
從2004 年開始,中央下決心把房價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但為什么越調越漲?究竟卡在什么地方?根據我的觀察,全國655 個城市的土地出讓收入每年都在1.5 萬億左右,占財政收入的六成以上。一屆政府寅吃卯糧,把今后50 年到70 年的土地收益一次性收取,干出吃祖宗飯、斷子孫路的事。賣地生財當然比種糧食來錢快,但耕地大量減少,必然導致糧食生產萎縮,也必然導致農民既失地又失業的經濟和政治風險。
“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報告顯示,1998 年全國耕地面積19.45 億畝,2010 年已下降為18.26 億畝(人均僅1.37 畝),其中2/3 為中低產田。我記得,早在2006 年制定“十一五”規劃綱要時,國務院要求到2020 年底必須確保不低于18 億畝耕地。按照這一要求,從2006 年到2020 年,耕地最大凈減少量不能超過2700 萬畝,年均不到200 萬畝。但各省用地需求每年都在1500 萬畝以上,耕地占補平衡的數據造假觸目驚心。沒有人思考兩個常識性問題,東部新墾耕地是可以完成的任務嗎?中西部新墾耕地又有多少能成為有價值的耕地呢?
我在農村調研時發現,很多村莊的房屋常年無人居住,斷壁殘垣,荒草叢生,拆又不能拆,賣又賣不出,土地資源浪費嚴重。山東省乳山市樗樹崖村約有600 處宅基地,其中荒廢多年的房子有200 多處。除了正常生育之外,村里的人口幾乎只出不進逐年減少,加上人口自然死亡,空置的房子越來越多。這種由人口空心化演變的涉及人口、土地、產業和基礎設施的農村地域空心化現象,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難點,但也是希望所在。
我的綜合測算表明,按照分別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情景,全國空心村綜合整治潛力1.5 億- 3 億畝。再加上打谷場、村邊林、取土坑塘等村莊附屬用地,保守估計可有效利用耕地4.5 億畝以上。這本帳算清楚了,就可以找到新型城鎮化開門的鑰匙,形成農村宅基地的退出與盤活機制,破解建設農村新型社區的土地供需矛盾,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因此,關鍵是中央一定要真的下決心,逼著地方政府和房地產企業動刀子割肉。動刀子一定是很疼的,但現在不動,一旦發生社會動蕩想動就晚了。而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上突破了,農民進城的信心就有了,既得利益者就不得不讓步。沒有這一條,新型城鎮化就是空話。
讓民企成為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生力軍
我還有一個想法,新型城鎮化先可選擇若干試點縣進行所有必須的制度性改革,包括農村土地制度、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社區化居住(遷村并點)、工商資本下鄉、農村公共服務等等。試點成功了趟出來一條生路,試點不成功,退回去也不會動搖大局。
我還建議把新型城鎮化試點交給民營企業家先行先試。給他們一個政策空間,而不能再像以往完全靠政府力量推動。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以來,民營企業的日子都過得很苦,資源整合國進民退,小微企業資金鏈斷裂,個個都是滿面愁容,一臉苦相。怎么為民營企業家找一條生路?我2010 年在浙江調研時了解到,民營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提供了85% 的城鄉就業崗位,最終產品和服務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上繳稅收占全國企業的60%。我們不能忘了,幫助民營企業才能做實國家的基礎,直接關系到2.62 億多農民工就業崗位。
現在很多民營企業家有了一定積累后,由于擔心財產不安全,或者是為了子女教育,移民到國外,這是他們自己也不愿意的。如果把新型城鎮化交給他們來做,他們就會看到黨和國家在真心實意地幫他們打開政策空間。這件事情做起來其實并不難,因為已經有了非公經濟36 條(2005 年),中小企業29 條(2009 年),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新36 條(2010 年),這些政策都碰到了玻璃門、彈簧墻,可以通過新型城鎮化編一條辮子,實實在在地做實一個大環境。這也是為民營企業實實在在地做了一件大好事。
新型城鎮化是一個新領域,是在不觸動既得利益集團存量的情況下,通過改革實現增量。有時候,我們需要先妥協才能往前走,把事情干起來,阻力就會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