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延安市民稱,延安市城管局長張建朝豪華座駕嚴重超標,配車超過部級領導配車。6月6日,延安城管局回應稱該越野車是長慶油田公司“獎勵”給城管局自來水公司的,城管局是借用。(6月7日《新京報》)
最近延安城管備受關注,先是城管執法時與商戶發生爭執,制造了“震驚”全網絡的踩人事件。官方給出的回應是該踩人執法人員系“臨時工”,此言一出網絡一片“嘩然”,不少網友質疑城管局拿“臨時工”當擋箭牌。“臨時工”問題還沒解釋清楚,緊接著就有延安市民稱延安市城管局局長豪華座駕嚴重超標,和之前的回應“如出一轍”,城管局稱這輛“豪華”座駕是從下屬單位借來的,是中石油長慶油田公司獎勵給城管局的。執法人員出了事,就說成是“臨時工”,公務車超標被曝光,就說是借來的,這難道是城管局避責的又一“法寶”?
公務員用車時有標準的:部長級干部配備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而一般公務用車配備價格25萬元以內的轎車。陜西省規定,市、縣、鄉黨政機關購置公務用車應選用價格18萬元以內的國產轎車。而很多地方領導干部打“擦邊球”,就像延安城管局局長的配車價值40多萬元,顯然超出了用車標準。
延安城管局不是第一個拿“借車”來避責的單位,這種借口我們也聽了不少次了,越是聽得多越覺的這樣的借口站不住腳,好車都是向企業、向下屬的那位借來的,如果是偶爾的借用還說的過去,可這輛“豪車”已經被證實是一輛固定公務用車,而且按照城管局的回應稱是石油公司的“獎勵”,這更需要一個解釋,為什么石油公司會給城管局如此“昂貴”的獎勵?
“借車”似乎成為了繼“臨時工”之后政府避責的又一“法寶”,一些部門在面對公眾的質疑時不是積極的回應,第一反應是尋找“遮羞布”、“擋箭牌”,這樣處理問題不但不能很好的回應群眾的質疑,還會讓問題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