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今天發布“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該調查顯示,我國不同類型養老保險差距大,政府或事業單位養老金中位數是新農合養老金中位數的33倍。(6月3日《揚子晚報》)
一談到中國養老金,就會立即牽扯到養老金“雙軌制”。隨著中國步入老年社會,加上養老金支付面臨入不敷出的窘狀,公眾常會指責機關或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帶來的不公平,但苦于沒有數字證據,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發布養老金33倍差的數字對比,無疑令人震撼,中國的養老金制度夠鬧心的。但從另一方面也佐證了事業單位改革為何遲滯不前的癥結:在優厚的養老金面前,誰愿意少吃唐僧肉?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但在養老金的數目上,不同養老保險項目的差別非常大。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于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從1999年到2009年,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人均養老金一直存在差距,且總體上呈擴大趨勢。1999年,機關高出企業227元,高出比例為45.95%;事業單位高出企業231元,高出比例為46.76%。此后他們之間的絕對差距不斷擴大,到2009年企業與機關的差距已經達到713元,企業與事業單位的差距已達到570元。其實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早就引起全社會的熱議,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原則通過五省市試點方案。可5年過去了,五省市試點改革幾乎沒有任何進展。不管存在何種理由,可以肯定地說,事業單位改革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
筆者以為,中國現有養老金制度要想既消除待遇差,獲得企業的贊許,又可提高政府公信力,贏得全社會的支持,還可順利推動改革,必須建立統一的社保制度。機關和事業單位都應參加改革是個大前提,是大勢所趨。法國“碎片化”制度的教訓顯示:多種退休制度必然引起攀比,改革必然遭到反對,時間越久,差距越大,福利剛性越大,改革越困難,甚至引發社會動蕩。與其長痛,不如短痛。事業單位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在于“聯動”:事業單位與公務員改革一起行動,不要互相攀比,相互掣肘,左顧右盼。作為公共部門,不要在養老保險制度上再人為分出三六九等。改革能否得到全社會的支持,關鍵在于彌補退休待遇水平的機制設計,鑒于此,《社會保險法》應對建立公共部門職業年金體系給出基本政策框架,讓4000多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先吃一個“定心丸”。
養老金存33倍的差距,符合當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實際,但遠遠背離了公眾心中的期望值和幸福感。總而言之,養老金制度改革結果將會如何?牽動太多人的關注!其實任何一項改革除了有詳細的制度外,最需要的是“亮劍”精神,是持之以恒、摧枯拉朽的勇氣,如公車改革,否則只會泥沼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