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看似很簡單,好像只是農民進城市民化的過程,但如何操作,怎樣才能使得農民進城后安居樂業,怎樣穩住房價,如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基礎設施,卻是一個非常龐大且復雜的工程,在這個大工程上,地方政府的權責問題可能首先需要面對并解決。
從中國過去三十年城鎮化的經驗看,地方政府的影響無處不在,他所主導的投資確實推動了經濟的發展也提供了就業機會,但卻產生了不少問題,包括正在困擾當前中國經濟形勢的產能過剩。對此,IMF第一副總裁David Lipton5月29日在北京表示,地方政府的決策可能會影響到經濟效率,所以有必要加強這方面的問責與治理水平,這樣才能使得城鎮化成功發生,并真正提升經濟效率,刺激經濟活動,提升人民收入和創造就業機會。
基于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力以及對政績的追求,人們擔心地方政府會用行政力量推動城鎮化,進行大躍進式的“造城運動”,導致新一輪投資盲目擴張和加劇結構失衡,人們也擔心地方政府打著城鎮化旗號大規模圈地,搞土地財政,進而推高地價和房價,卻忽視了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提供,以及對弱勢群體的權利保障,最終出現城鎮化的無序擴張,導致“城市病”。
在推進城鎮化戰略中,需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可能便是市場和政府的邊界問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周誠君表示,要充分尊重市場規律,堅持需求和市場導向推動城鎮化;要規范和約束政府行為,防止政府過度介入城鎮化;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更多發揮民間資本和外資在城鎮化中的積極作用。
“城鎮化的一個本質特征是資源要素的集聚和優化配置”,周誠君指出,“經濟理論和國際經驗也表明,在解決城鎮化的土地供給、融資供給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市場及價格機制可以有效發揮作用,形成良好的激勵約束機制。”
周誠君表示,地方政府在統籌協調、公共服務和體制創新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固然需要充分發揮,但更要注意防止政府過度主導甚至作為市場主體直接參與競爭性領域,與民爭利。“從以往教訓看,政府大規模投資對民間投資有擠出效應,融資約束和投資效率也存在一定問題,容易導致各種扭曲。”
其實,要從根本上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可能還得改變其經濟行為人的體質,這需要改革財稅體制。
“從更深層次考慮,中國應盡快研究建立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適應的地方稅收制度體系,啟動新一輪分稅制改革”,周誠君建議,“重點包括,更加明確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劃分及相應的稅收收入劃分,使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更為對等;結合新型城鎮化帶來的土地增值、工商及服務業繁榮,考慮適度賦予城市政府一定的稅收立法和征管權,建立以財產稅、資源稅、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使用者付費等一攬子綜合性地方稅收及其征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