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賣垃圾桶的行為難逃濫權的嫌疑。臨街商鋪不僅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更需要一個值得信賴的監督渠道。否則,今天為垃圾桶埋單,明天可能要為垃圾車掏錢。
因為經費不足,讓臨街商鋪交納一些垃圾處理費用是可以理解的,很多城市都如此執行。但是交了衛生費之后,還要自掏腰包買垃圾桶,就讓人想不明白了。據濟南市歷城區臨港辦事處的部分商家反映,他們就遭遇了這種難以拒絕的收費。(詳見今日本報A08版)
據本報記者調查,一種標有“歷城城管”字樣的垃圾桶,被穿著城管制服的人以每個300元的標準,推銷給了臨港辦事處的部分商家。暫且不論百余米長的街道上是否需要這么多垃圾桶,這種行為都難逃濫權的嫌疑。
臨街商鋪既然按月交納衛生費,已經是掏錢購買公共服務,理當享受到標準的服務,任何消極懈怠都是對商家利益的損害。而現實是,收費人員在公共衛生方面疏于管理,卻對推銷垃圾桶顯示了極大的興趣。讓臨街商鋪自費買垃圾桶,就像讓顧客在飯店里買餐具或灶具一樣,這種收費若無強制性斷然不會被常人接受。臨街商家或集資或單買,無非是覺得收費人員有些背景,不便得罪。
街道辦事處城管人員或許也有自己的說辭,比如垃圾桶的所有權仍然歸屬臨街商鋪,自己不過是代購代收而已,統一購置然后沿街擺放的好處是看上去整齊劃一。但是垃圾桶并非緊缺物資,臨街商鋪根據需要自己購買只會物美價廉,何需城管人員親力親為。這個買賣環節產生了多少利潤,又流向了哪里,耐人琢磨。俗話說“無利不起早”,要打消臨街商鋪的種種疑問,經辦人員必須拿出讓人信服的證據才行。
就職能而言,城管部門確實對城市公共衛生有監管的權力。這種權力用好了,是群眾之福,一旦濫用就會直接損害群眾利益。為了激發創業就業活力,中央近來屢次提到簡政放權。放下權力,在權力與市場之間劃清界限,讓市場的歸市場,這既有利于監管部門專心做好本職工作,也有利于撇清權力尋租的嫌疑。臨街商鋪多是小本生意,最需要基層部門松綁減壓,做好服務工作。臨港辦事處城管人員逆風而動,強行推銷垃圾桶,無疑是本末倒置。
即使很多商家都感覺這筆垃圾桶費交得冤枉,卻又不得不交,足以表明當地城管人員的強勢。同時,這也從另一側面反襯,在這個領域對權力的監督是多么薄弱,即便是在最基層。所以,這些臨街商鋪不僅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更需要一個值得信賴的監督渠道。否則,今天為垃圾桶埋單,明天可能要為垃圾車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