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研究決定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的比例。今年要擴大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將去年面向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1萬名重點高校招生計劃增至3萬名,招生區域擴大至所有國家級貧困縣,招生高校覆蓋所有知名高校,今年新增本科招生計劃將主要用于農村考生多、升學壓力大的中西部省份。(5月16日《新京報》)
“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孩子看到更多希望”,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飽含著政策善意和對弱勢群體的關懷,其意義既在于增加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大學的機會,促進教育公平,也在于通過智力扶貧、人才扶貧促進貧困地區發展——這些從貧困地區走出來的大學生,畢業后總會有一部分人愿意返鄉工作,為家鄉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貧困地區學生上大學難、上重點大學難,重點大學里“寒門子弟”所占比例越來越低,這一現象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究其原因是雙方面的:一方面,貧困地區基礎教育薄弱,那里的學生在高考競爭中往往處于劣勢;另一方面,重點高校的招生越來越“嫌貧愛富”,名額分配過于向發達地區的城市學生傾斜。這種不公平的現象亟須改變。在我看來,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的實施和擴展,既是對貧困地區學生的關愛,其實也是一種政策性糾偏。
貧困地區教育投入不足,辦學條件較差,這意味著,貧困地區的中小學生未真正享受到公平的教育待遇。同時,由于家庭貧困,學生們平時要幫家里干活,假期還可能打零工,無法全身心投入學習,更無條件接受各種“素質教育”。從公平的角度看,當貧困地區的學生考大學時,應該受到補償性照顧,而不該反而受到歧視;重點高校理應向貧困地區多投入一些招生名額,而不應該相反。因此,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就是對重點高校“嫌貧愛富”傾向的糾偏,也是對貧困地區學生的合理補償。
從另一角度看,重點高校招生偏愛經濟發達地區的城市學生,一個重要緣由是認為城市學生素質較高。這種觀念也亟須糾偏。目前的學生素質評價其實是以城市學生為本位,唱歌、跳舞、繪畫、彈琴、三模三電等被認為是特長,擁有這些特長的學生被認為“素質高”。可是,農村學生也有自己的特長,比如吃苦耐勞,意志堅定,生活自理能力強,他們會種地、會養豬、會放牛,為什么城市學生的特長被認為是素質,而農村學生的特長不被認為是素質呢?北京理工大學一名教授曾在微博上發問:“鋼琴彈得好加分,殺豬殺得好憑什么不加分?”他是用這樣的強烈對比來質疑高考加分對農村學生不公平。北京大學前校長周其鳳也曾表示,對學生的素質要全面考量,“不能一談到素質就是說唱歌好、跳舞好,農村的孩子在弱勢群體中成長起來,他們更知道尊重別人,更能吃苦,更知道感恩,這是比會背一些詩歌、多解一道數學題更高的素質”。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石,給貧困地區學生更多希望,就是讓弱勢人群擁有更多向上流動的機會,這不只是對貧困地區學生的善意,更是促進社會公正、和諧的一大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