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婦聯日前發布《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我國0-17歲農村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共有9683萬,已近一個億的規模,并且還在逐年擴大,因此帶來的留守、流動兒童問題日漸突出。
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農村生活的孩子們。流動兒童是指,流動人口的子女無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負擔的義務教育,同時也被排斥于其它正式教育體系之外的兒童群體。留守、流動兒童研究課題負責人、全國婦聯兒童工作部部長鄧麗介紹了這份《報告》是如何形成的。
鄧麗表示,這次進行的調查,是根據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基數,加以研究推斷分析的,在全國來說是比較全面,時間節點比較近的統計。界定的是0—17歲這樣的孩子,都作為兒童來統計的。
《報告》顯示:全國有6102.55萬農村留守兒童,也就是說,全國每五個孩子中,就有一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規模達到3581萬,比2005年時,增加超過四成。這個數字今后還會繼續增加。
農村留守兒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勞務輸出的大省。但是這次調查還發現一個新的情況,就是廣東、江蘇這樣的東部發達地區省份,留守兒童也比較多,較為發達的省份實際上既有留守兒童也有流動兒童。
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政策法規研究室主任、研究員蔣永萍認為,留守、流動兒童中,0—5歲的學齡前兒童問題解決起來更困難。有人建議立法禁止幼小兒童的母親外出打工。蔣永萍說,用兒童的發展去犧牲婦女自身的發展需求,有的時候和家庭的整體發展大計也有沖突,從性別的角度出發認為不是一個很好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