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溫州被曝多地河流污染嚴重,網友紛紛懸賞環保局局長下河游泳。5月8日,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政府官方微博爆出,浙江省副省長盧子躍在視察當地河道整治工作時表示兩年后再到龍港,協同環保局局長一同下河游泳。5月9日,蒼南縣環保局龍港分局局長肖建峰回應,會將副省長的話轉化為動力和壓力,更加努力地整治河道及兩岸環境。同時他表示爭取在兩年內,邀請盧副省長與其一同下河游泳(5月10日《南方都市報》)。
信用是公權力的生命所在,完整兌現權力承諾乃最為基本的官德倫理。然而在時下某些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卻屢屢失信于民,管不住污水橫流、治不了假冒偽劣、守不好法治底線、禁不住“三亂”劣風,即便是自身職責清單中的很多內容得不到落實,也鮮有官員為此擔責受罰。相形之下,盧子躍副省長與基層環保官員肖建峰相約“下河游泳”的新聞,確實讓人感到眼前一亮。
顧其名而思其義,環保局其實就是名副其實的“治污局”——手中握有治理污染的行政執法權,肩上擔著保護一方環境的重任。而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采取措施改善環境質量”,省長、市長、縣長、鄉鎮長們自然是“環保第一責任人”,必須將生態環保理念鍥入地方發展規則及各項決策落實、社會常態管理中。近年來,各地重大環境污染案件頻發,不少地方相繼陷入“有河必污”的尷尬,甚至“招商引資”淪為“招商引污”,連地方政府也成為污染推手。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即在于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缺位,污染追責倒逼機制虛置。
公眾呼吁乃至懸賞官員下河游泳,充分反映了大家對污染問題的深度關切,對推動環保責任落實的強烈訴求。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邀請官員下河游泳的話題熱度不減,對象也從環保局局長逐漸升格為市長。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江蘇代表團審議時說:“現在網民檢驗湖泊水質的標準,是市長敢不敢跳下去游泳。”事實上,從2006年至今,曾任廣東省省長的黃華華,以及先后擔任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的張廣寧和萬慶良就多次帶領地方官員暢游珠江,并坦言這就是對珠江水質的“人肉檢測”。其做法,被網友賦詩贊為“即便作秀也可貴”。老百姓就喜歡看到這種生動場景,希望官員們用最直觀的方法踐諾履責。
讓每一條河流都能恢復潔凈,讓“美麗中國”成為現實,每一個地方的主政官員都應具有“副省長下河游泳”的勇氣,都應該向公眾作出擲地有聲的承諾。我們期待盧子躍副省長與肖建峰盡快履行他們的游泳之約,也期待由此開啟治污追責的倒逼時代,讓每個市長、縣長和鄉鎮長都能感受到身上沉甸甸的責任,更加珍視那些必須踐行落實、有違必罰必懲的權力承諾。